同日,成都也發布進壹步優化區域限購的通知。
優化和改進銷售方法
《通知》從三個方面對銷售方式進行了優化和改進。
1.首先,不再需要區分住戶購房資格的排名。登記購房人資格審核不再按照戶籍所在地、穩定就業、社保年限排序。
將原有的無房戶、棚改貨幣化安置戶、普通家庭購房三類優化為無房戶(含棚改貨幣化安置戶,以下簡稱“無房戶(棚改)”)和普通家庭購房兩類。
2.有下列三種情形之壹的,由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銷售,不再實行公證搖號:
首次開盤的“雙限地”項目及其後續批次房源;
建築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
登記購房人數少於房屋數量的2倍(不含200平方米及以上)。
3.建築面積不足200平方米且登記購房人數為相應房源數量2倍及以上的,采取公證搖號方式排序選房。
其中,登記購房人數在相應房源數量2倍(含)至3倍之間的,按照無房家庭(棚改)和普通家庭購房兩類選房;無房(棚改)家庭應優先購買不低於相應房源70%的住房,剩余房源用於普通家庭購買。
登記購房人數為對應房源數量3倍及以上的,對登記成功的無房(棚改)家庭全部進行公證搖號;無房(棚改)的,房源少於3倍,普通購房家庭按照公證搖號的順序補足。
需要註意的是,登記後,登記購房人數在2次及以上的,所有登記成功的無房家庭(棚改)和普通購房人將參與公證搖號排序,公證搖號排序結果向社會公示,並作為審核購房資格和順序選房的依據。
優化和改進銷售流程
通知稱,在登記方面,購房申請人通過成都市住建局網上政務大廳或“天府市民雲”移動應用客戶端購房登記系統,以“購房資格預審碼”進行登記,登記時間不得少於1天。未取得“購房資格預審碼”的,購房登記系統不予受理其登記。
在公證和公示方面,登記後,登記購房人數達到2次及以上的,住建部門將及時向開發企業反饋登記結果,並將所有登記成功的登記購房人名單推送到公證處,公證處將按照無房家庭(棚改)和普通購房人兩大類進行公證排序,公示搖號排序結果,公示時間不少於1天。
鑒於購買資格的審核和公示,《通知》也進行了明確。
首先,在資格審核方面,登記購房人數不足其房源數量3倍的,將對所有登記成功的登記購房人進行購房資格審核;登記購房人數在其房源中達到3倍及以上的,根據公證搖號排序結果進行購房資格審核。當審核確認的登記購房人數達到其房屋的3倍時,審核工作結束。
公示方面,市區兩級房屋交易部門審核後將審核名單提交開發企業,開發企業在天府市民雲、企業網站、商品房銷售現場同步公示名單,公示期不少於1天。公示期間提出異議的,應當及時核實異議;異議經核實成立的,應當再次公示,不再受理該異議。公示後無異議的審核名單,作為順序選房的依據。實行公證搖號排序選房,公證機構審查證據保全名單。公示期結束後,未進入審核名單的已登記購房人資格自動解鎖,已登記購房人可參與其他項目登記。
關於選房,《通知》規定,開發企業自行組織銷售的,應當確保商品房銷售過程公開、公平、公正,鼓勵企業在“天府市民雲”線上組織選房。
實行公證搖號排序選房,開發企業負責做好購房人登記、順序選房、選房確認等工作。,公證機構負責監督選房全過程,做好證據保全工作。剩余和現有住房由開發企業自行銷售。
進壹步優化區域限購
為堅定不移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立場,有效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改善成都市房地產市場部分區域供需失衡狀況,促進職住平衡,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現就進壹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將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園、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各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統壹為住房限購區域,在本區域任壹區有購房資格的居民和在成都高新區南園有購房資格的居民。該區域購房套數、戶籍和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購要求不變。
2.在成都市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城區、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居住和工作,且沒有自有住房的非成都戶籍居民家庭,可購買壹套住房用於自住。
本通知自2022年6月5438+065438+10月18日起施行。
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政策解讀
問:該政策的背景是什麽?
為堅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報告“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導向,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並舉的住房制度”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決策部署,供需雙方綜合施策,有效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行為。助力我市建設全面踐行新發展理念的公園城市示範區。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制定了《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壹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的主要考慮因素:
1.目前我市限購區域較多,購房規則復雜,民眾購房便利性不高。
2.我市局部地區受資源約束影響,住房市場供需不匹配。
3.部分區域民眾購房選擇余地較小,尤其是在成都高新區南園登記或繳納社保的家庭,無法在龍泉驛區、雙流區等毗鄰區域購房,增加了新市民和年輕人的購房壓力,無法有效滿足剛性住房需求。
4.在成都市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居住工作的部分非成都戶籍居民家庭不具備購房資格,雖然群眾有購房意願,該區域住房供應足以滿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但無法真正安居樂業。
問:《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麽?
1.為促進供需匹配、職住平衡,在更大範圍內支持購房人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本市對限購區域進行了優化,包括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部園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該區域購房套數、戶籍和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購要求不變。
2.為支持在郊縣居住工作的非成都戶籍居民家庭的剛性住房需求,我市對在成都市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居住工作且不擁有產權住房的非成都市郊縣限購措施進行了優化。
關於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政策問答
1.《成都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壹步優化區域限購措施的通知》下發的目的是什麽?
答:為堅定不移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立場,有效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在更大範圍內促進房地產市場供需匹配和職住平衡,促進成都市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
2.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園、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的限購區域是如何劃分的?
答:上述區域已統壹為壹個住房限購區域,符合其中任意壹個區域購房資格的家庭,可以在其中任意壹個區域購房。同時,具備成都高新區南部園區購房資格的家庭,也可在上述任意區域購房。
3.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高新區西園、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有購房資格的居民家庭,可以在成都高新區南園購房嗎?
答:沒有。
4.在成都市東部新區、青白江區、新津區、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城區、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居住工作的非成都戶籍居民家庭可以在本區購房嗎?
答:在本轄區工作生活且不擁有產權房的非成都戶籍居民家庭,可以在本轄區購買壹套自住住房。
封面圖片來源:每經記者張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