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工作。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工作。
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業務受同級城建檔案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指導。第五條市(縣)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的需要,設立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檔案管理人員,完善工作制度,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房地產權屬檔案的完整、準確、安全和有效利用。第六條從事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的工作人員,應當經過專業培訓後方可上崗。第二章房地產權屬檔案的收集、整理和歸檔第七條房地產權屬登記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房地產權屬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制度。第八條下列文件材料屬於房地產權屬檔案的歸檔範圍:
壹是房地產權利人、房地產權屬登記確認、房地產權屬轉移和變更、他項權利設立等相關證明和文件。
(壹)房地產權利人(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資格)證明、法人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權證或土地來源證、房屋拆遷批準文件及補償安置協議、合建或統建合同、改擴建及固定資產投資批準文件、房屋竣工驗收相關材料;
(3)房產買賣合同、房產繼承證明、房產贈與證明、房產分析協議、房產交換協議、房產過戶證明、與房產過戶有關的上級批準文件、與房產有關的判決、裁定、仲裁文書、公證文書;
(四)設立房地產他項權利的相關合同和文件。
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權占用的界定位置圖;房地產框架圖、山丘圖、分層戶型圖等。
3.不動產產權登記中形成的各種文件材料,包括不動產登記申請表、收據存根、權屬變更登記表、不動產狀況登記表、不動產調查問卷、墻界表、房屋面積計算表、不動產登記審批表、房屋註銷申請表、房產稅收據存根等。
四、反映和記錄房地產權屬信息,包括統計報表、照片、照片、錄音帶、錄像帶、縮微膠卷、計算機軟盤、光盤等。
五、與房地產權屬有關的其他文件、資料,包括房地產權屬凍結文書、房屋權屬代管文書,以及歷史上形成的各類房地產權證、契據、帳冊、表卡等。第九條每宗(宗地)房地產權屬登記完成後,權屬登記人員應當及時將整理好的權屬文件、資料經權屬登記責任人審核後,交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機構歸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房地產權屬文件據為己有或者拒絕歸檔。國家規定不允許歸檔的材料,禁止歸檔。第十條歸檔的房地產權屬信息應當是原件;原件已存入城建檔案館或經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復印或復制。復印件和復制件應當由代理人和原件校對並簽名,註明校對日期和原件存放地點。第十壹條歸檔的房地產權屬材料,應當書寫規範,字跡工整,內容規範,圖形清晰,數據準確,符合檔案保護要求。第十二條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機構應當按照檔案管理的規定,對歸檔的各類房地產權屬檔案材料進行驗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歸檔。第三章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第十三條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對歸檔的房地產權屬文件、資料及時登記、整理、分類、編目,並進行歸類,編制檢索工具。第十四條房地產權屬檔案應當以山頭為單位歸檔。山號的編制應按照國家《房產測量規範》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