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類企業:實施便利化辦稅,主管稅局可為壹類出口企業提供綠色辦稅通道(特約服務區),優先辦理出口退稅,並建立重點聯系制度,及時解決企業有關出口退(免)稅問題;對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的納稅人,按照《關於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的合作備忘錄》的規定,實施聯合激勵措施;受理企業退稅申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結出口退(免)稅手續;外貿企業可直接憑發票認證信息辦理退稅;可先辦理退稅後收匯。
二類企業:申報的電子數據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結關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比對無誤,對於外貿企業可直接憑發票認證信息辦理退稅;未發現審核疑點或者審核疑點已排除完畢的,在受理退稅申報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辦結退稅手續。可先辦理退稅後收匯。
三類企業:申報的電子數據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結關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比對無誤,如果是外貿企業則必須憑發票稽核信息;未發現審核疑點或者審核疑點已排除完畢,在受理退稅申報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辦結退稅手續可先辦理退稅後收匯。
四類企業:必須憑紙質憑證、資料申報且應與電子數據相互匹配且邏輯相符;申報的電子數據應與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結關信息、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比對無誤,外貿企業必須憑發票稽核信息且必須收齊外匯並向稅局申報收匯明細;該類企業不得無紙化退稅申報。在受理退稅申報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辦結退稅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