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CNCA)從認證對象、產品類別單位劃分、抽樣要求、檢驗標準、對生產企業的審核要求、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證書的內容、格式和有效期等方面,對出口玩具的檢驗監督和質量許可新制度作出了全新的規定,與原《出口玩具質量許可管理辦法》(1992/86號)的規定有本質區別主要是:
1.調整和完善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註冊)制度;
2.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註冊)按玩具產品類別實施,實行“產品型式試驗/類別安全試驗+質量管理體系審核+年度監督審核+日常監督管理”的管理模式;
3.生產、經銷出口玩具產品的企業出口玩具產品使用的油漆等危險化學品,必須經檢驗檢疫部門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並實行批次管理制度;
四、對出口玩具產品生產或經銷企業、出口玩具產品外包企業使用的油漆等危險化學品供應商實行登記制度;
5.報檢人在申請出口玩具產品報檢時,應當如實填寫《出口貨物報檢單》,除按照出入境檢驗檢疫的規定提交相關單證外,還必須提交出口玩具質量證明書、該批出口玩具產品符合進口國法律、標準和國際強制性標準的符合性聲明、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玩具產品使用的油漆等危險化學品的檢驗報告。
未經質量許可(註冊)的出口玩具產品及其出口到國家或者地區未提交檢驗檢疫機構對出口玩具產品使用的危險化學品檢驗報告的,檢驗檢疫不予受理。
六、出口玩具產品生產企業和品牌在發現出口玩具產品質量問題需要召回問題產品或收到國外預警信息時,應及時向當地檢驗檢疫機構報告,並積極配合相關調查取證工作。
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將從2007年8月20日起調整完善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註冊)制度,對法定檢驗目錄內的出口玩具實行質量許可(註冊)制度。2007年9月20日前,深圳出口玩具生產企業需向深圳出入境檢驗局申請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證(註冊),填寫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證(註冊)申請表,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積極配合出口玩具質量許可證(註冊),避免影響企業產品正常出口。
據介紹,深圳是中國玩具的主要生產和出口基地,每年有600多家玩具生產企業出口數十萬批玩具,貨值近6543.8+06億美元。貿易方式以加工貿易為主,90%以上的產品都是貼牌加工。玩具企業主要根據客戶的工藝設計和產品質量要求組織生產加工。
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出口玩具企業應遵守國際貿易規則和商業道德,履行社會責任,嚴格按照相關技術法規和標準組織生產,確保消費者安全,不得對他人發號施令;並在日益激烈的國際貿易摩擦中,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積極應對和消除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