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作為會計名詞,在不同的場合有著不同的含義,分別有出納人員、出納工作和出納學三種含義。
出納人員,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出納人員僅指會計部門的出納人員。從廣義上講,出納人員既包括會計部門的出納工作人員,也包括業務部門的各類收款人員(收銀員)。
收款員從工作內容、方法、要求以及他們本身具備的素質等方面看,與會計部門的專職出納人員有很多相同之處。他們的主要工作是辦理貨幣資金和票據的安全與完整;他們也要填制和審核許多原始憑證;他們還直接與貨幣打交道。所以除了要有過硬的出納業務知識外,還必須具備良好的財經法紀素養和職業道德修養。所不同的是,他們壹般活動在經濟活動的第壹線,各種票據和貨幣資金的收付,特別是貨幣資金的收付,通常是由他們轉交給專職出納的;另外,他們的工作過程是收付、保管、核對與上交,壹般不專門設置帳戶進行核算。所以可以說收款員(收銀員)是會計機構派出的出納人員,是整個出納工作的壹部分。出納業務的管理和出納人員的教育與培訓,應該從廣義角度綜合考慮。
出納工作,是企業、機關、事業等單位的票據和貨幣資金、有價證券等的收付、保管、核算工作的總稱。通常講的出納指的是出納工作。出納工作也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出納工作僅指各單位會計部門專設的出納崗位和人員的各項工作。從廣義上講,只要是票據、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收付、保管核算都屬於出納工作。它既包括單位會計部門專設派出機構的各項票據、貨幣資金、有價證券收付業務的處理、整理和保管,貨幣資金和有價證券的核算等工作,也包括各單位業務部門的貨幣資金的收付、保管等方面的工作。
出納學,是出納工作實踐經驗的概括和總結,是指導出納工作實踐的具體方法和基本原理的論述。它告訴人們,什麽是出納工作,出納工作包括哪些內容,各項出納工作應如何開展等實際問題,這是專職出納和各種收款人員從事本職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專業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