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屬於縣級首席幹部,是公務員的俗稱。
處級與縣處級相同,其下屬級別為科長,其上為主任或局長。
在某些情況下,主任屬於副縣級幹部。比如地市級檢察院,很多副廳級單位裏的局長,按照國家規定都屬於副縣級。
縣級職位包括:
1,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人大、政府、CPPCC直屬機關,事業單位下屬處室負責人;
2、副省級城市黨委、人大、政府,CPPCC直屬機關副職;
3、各地市(區)黨委、人大、政府、CPPCC直屬單位;
4.縣市黨委、人大、政府、CPPCC崗位,縣級國有企業崗位,省直部門高校處室負責人,重點中學崗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國家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制度,根據公務員擔任的職務和承擔的責任,設定公務員領導職務和職級序列。公務員的領導職務是根據憲法、有關法律和機構規範設置的。
領導職務分工
國家正職、國家副職、省部級正職、省部級副職、局級正職、局級副職、縣級副職、鄉級正職、鄉級副職。
等級序列
綜合管理類公務員的職級序列分為:壹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壹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壹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壹級科員、二級科員。
綜合管理以外職位的公務員職級序列由國家另行規定。
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幹部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均可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
(二)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參加革命工作滿十年,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因工致殘,經醫院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的職工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的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作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