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發布了《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39項企業會計準則,標誌著我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企業會計準則正式確立,我國會計準則體系從此實現了與國際會計準則“平起平坐”的地位。新會計準則於2007年6月65438+10月1日首次在上市公司實施。新會計準則的實施有利於促進國內外企業的平等交流與合作,促進我國現代企業的廣泛建立和長遠發展。
《企業會計準則——存貨》的修訂體現了會計處理方法的壹致性。比如對於借款費用的資本化,不再需要專門借款,只要屬於長期資產,比如為生產大型機器設備、船舶等生產周期長的資產而借款,利息可以資本化,計入相應的存貨價值,而不是直接計入損益。
同時,其內容反映了與國際會計準則的高度趨同。包括修訂存貨的定義(存貨“待售”的特征得到加強)、不再列示商品流通企業存貨成本計算、改革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等。
加入WTO以來,國內外不同會計準則的諸多差異在壹定程度上影響了我國會計信息的規範化。會計信息質量已不能適應經濟全球化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需要。全面建立與國際接軌的會計準則體系,已成為中國經濟形勢發展的迫切要求。
2.大綱:
壹、中國存貨標準應用現狀
二、我國新舊存貨會計準則的比較
(1)總體評價
(2)具體比較
1.框架比較
2.關於準則的適用範圍
3.商品流通企業存貨采購成本
4.發出存貨成本的確定
5.輸入的存貨成本確認方法不同。
6.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取消。
7.借款成本資本化
8.接受捐贈的費用和盤盈
9.公開
三。庫存標準的國際比較
(壹)總體框架
(2)庫存範圍
(3)存貨的定義和確認
(4)存貨的計量
1.存貨的初始計量
2.存貨初始成本的內容
3.存貨的最終計量
(5)披露存貨
四、執行新《清查》準則要註意的問題
(壹)可變現凈值的確定
1.《企業會計準則——存貨》中確定存貨可變現凈值時應考慮的因素
2.存貨估計售價的原則在確定可變現凈值時,重點是確定存貨的估計售價。
(2)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和轉回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