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建省委組織部
福建省人事廳
為適應我省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中***福建省委組織部、福建省人事廳(以下簡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組織實施2006年我省春季錄用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考職位
本次招考職位為我省省直和八個設區市(除泉州市外)的中國***產黨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行政機關,法院機關,檢察院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的群團機關和有關單位擔任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全省***計劃錄用1678名,各招考單位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類別、資格條件等要求,詳見招考單位的《招考簡章》。《招考簡章》將於12月30日前在福建人事人才網站(www.fjrs.gov.cn)和福建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站(www.fjkl.gov.cn)(以下簡稱上述網站)公布,設區市、縣(區)的《招考簡章》還將通過當地網站或新聞媒體公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2、年齡在18歲至35歲之間(1971年1月1日至1988年1月1日期間出生)。個別特殊職位的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要求需要作專門限制的,以招考單位《招考簡章》公布的年齡要求為準;3、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4、具有良好的品行;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報考人員的學歷證書必須在2006年9月30日前取得;7、具備擬任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其中,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指:在設區市以下(不含副省級的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8、外省常住戶口報考人員應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是在福建省內院校就讀的2006年應屆畢業生;9、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近三年錄用公務員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
三、報名辦法
(壹)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省直機關和福州市、廈門市、漳州市、三明市、莆田市、南平市、龍巖市、寧德市等八個市所屬機關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設區市或省直***10個考點參加考試。
1、網上提交個人信息及繳費。
報考人員在以下時間內登錄以下網址,提交個人信息及壹張規格200K以下的彩色數碼證件照片,並通過網上繳納報名費用。
時間:2006年1月1日~1月10日。
網址:福建人事人才網站(www.fjrs.gov.cn )
福建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站(www.fjkl.gov.cn )。
2、由招考單位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對網上報名者進行報考資格條件的初步審查。進入面試時,招考單位或錄用主管部門對報考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在以下時間內登錄以下網址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
時間:2006年1月4日~1月11日。
網址:福建人事人才網站(www.fjrs.gov.cn )
福建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站(www.fjkl.gov.cn )。
4、資格初審未通過的,網絡銀行將退還報名費。
5、註意事項
(1)政策咨詢、技術和考務方面的有關問題可查詢福建省錄用國家公務員考試網站(www.fjkl.gov.cn )。電話:0591-87822088。
(2)報考人員應對在網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
(3)網上報名指定招商銀行“壹卡通”和建設銀行龍卡作為網上支付報名費的結算工具(考生在報名前,請事先辦理好網上支付卡),具體可咨詢:招商銀行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95555;建設銀行客戶服務熱線95533。
(4)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應先在網上繳納報名費,參加筆試時在考場指定地點,出示有關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5)通過網上報名的,取消現場鑒印環節。
(二)網上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請自行上網下載並打印準考證。對網絡報名、交費、照相及上傳照片、下載準考證有困難的考生,由省、市、縣人事考試中心或人才中介機構提供交費、照相及上傳照片、下載準考證等服務。具體地點在上述網站公布。
(三)現場報名
2006年春季招考漳州市、三明市兩個設區市將設立現場報名,有關現場報名的註意事項,詳見有關設區市公告或上述設區市的網站通知。全省統壹現場報名時間定於1月8日壹天。
四、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考試包括筆試(公***科目、專業科目)和面試。
(壹)筆試科目:報考綜合管理類職位的考生,筆試公***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和《申論》;報考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考生,筆試科目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招考簡章》中各職位將標明A或B類別。
報考法院、檢察院書記員或法警職位,以及報考公安警察職位的,還必須進行相應的專業科目筆試。
其他招考單位如果需要進行專業科目筆試的,省直單位報省委組織部或省人事廳批準,設區市單位報設區市委組織部或市人事局批準,並在《招考簡章》中公布。
(二)筆試內容:公***科目筆試範圍參照《2006年中央、國家機關錄用考試公***科目考試大綱》(見上述網站)。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書記員或法警職位專業科目筆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其考試範圍為《2004年國家司法考試大綱》中的法理學、憲法、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等八個部分。公安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的考試復習用書為《公安基礎知識》(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
(三)筆試時間:報考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考生,2006年1月20日上午8:30~10:30分別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B)試卷;報考綜合管理類職位的考生,下午2:30~5:00考《申論》試卷;報考法院、檢察院書記員或法警職位以及公安警察職位的考生,1月20日上午11:15~12:15考專業科目。
考生可在2006年2月25日後在上述網站或電信信息臺16883888查詢成績。各設區市還可以通過其他方式公布成績。
五、面試考生的確定
筆試成績的合格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統壹劃定,考生可在2006年2月25日後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進入面試的考生,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筆試成績的合格線。面試人選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進入面試的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按招考單位的隸屬關系分別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在上述網站或各設區市的當地網站上公布或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進入面試的考生因各種原因在面試前兩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棄參加面試的,可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省定筆試合格線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壹次。
須進行體能測試的職位,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並在招考簡章中公布,可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錄用計劃數1:1到1:2以內的比例直接進行體能測試,具體比例由各設區市確定並在當地公告中公布。
六、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壹)考生的總成績按公***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100分。
(二)法院、檢察院書記員、法警、公安警察職位專業科目筆試成績達到該科目的合格線後,總成績按公***科目成績與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通過司法考試的考生可免於法檢專業科目考試,視為達到該專業科目筆試合格線。
(三)其他有進行專業科目筆試的職位,其總成績按公***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的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分別占40%、30%、30%的比例合計。如果專業筆試成績或筆試、面試成績所占的比例需要調整,須報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凡有進行專業筆試的職位,其專業筆試的範圍及成績所占比重均須在《招考簡章》中公布。
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自治鄉(鎮)機關或各級政府民族事務部門的,其筆試總成績按照所報考職位公***科目設置總分的10%加分。
對誌願服務西部和我省欠發達地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由福建省青年誌願者服務指導中心出具證明),報考省直和各設區市機關的公***科目筆試成績加3分,報考縣鄉機關的公***科目筆試成績加5分。
七、體檢
(壹)參加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招考職位計劃人數和筆、面試總成績,按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人選進行體檢。總成績第壹名或經體檢或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選 ,因故退出或取消錄用資格,原則上應遞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考單位綜合考慮其筆試、面試等情況,按規定程序研究後,決定是否遞補。在職考生報名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最遲應於參加體檢時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二)錄用體檢標準。按照2005年1月17日人事部、衛生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見上述網站)實行。報考警察職位的體檢標準按人事部、公安部人發[2001]74號文件執行。報考法院、檢察院職位的體檢及相關條件,按《關於2006年春季全省中級法院、基層法院招考錄用工作人員條件》和《關於2006年春季全省檢察院系統招考錄用工作人員條件》執行。
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當場復檢壹次,不能當場復檢的項目,允許考生或招考單位在得知體檢結果後壹周內提出,到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院復檢壹次,以復檢的結果為準。
八、錄用
用人單位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並按招考單位的隸屬關系分別在上述網站和各設區市的當地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後,報省或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
被錄用為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的,由省或設區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發給“福建省公務員和機關工作人員錄用通知書”。
本公告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