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滿足省直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關於全面建立和進壹步完善全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制度意見的通知》(吉政辦發〔2010〕16號)文件精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糧食局決定,2010年省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壹、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省糧油信息中心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11名,實有在職人員9人。主要職能為:負責糧油信息監測、統計、分析研究、發布管理和糧食電子政務建設組織管理;負責全省及國內外糧油信息監測、采集、整理分類、統計匯總、分析研究和預測、發布,負責糧油信息數據庫建設及管理,及時為國家糧食局、省委、省政府相關部門和市、縣糧食部門提供中外糧油信息參考,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省糧油衛生檢驗監測站是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8名,實有在職人員34人。主要職能為貫徹執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糧食質量監管實施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負責全省儲備糧、軍供糧及其他政策性糧食和市場糧油的質量檢驗和質量監管工作;負責全省糧食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制定糧食質量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規劃和指導糧食質量監督體系建設;負責制定糧油衛生監督抽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糧食收獲質量調查和品質測報工作;負責組織培訓考核檢驗人員,推行檢驗人員持證上崗制度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2010年省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3名。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壹覽表》(附件1)。
三、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四、招聘條件
(壹)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5年6月30日以後出生);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實踐能力等其他條件(見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五、報名與資格審查
(壹)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由省糧食局人事處受理。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0年8月4日9時至6日16時。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省糧食局人事處(具體地點、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等見附件1)。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須填寫《省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可從網上下載打印填寫),並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壹式壹份、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0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由本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簽署意見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壹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2、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壹個崗位。
3、外地報考人員可先將報名登記表及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和有關材料的復印件通過傳真(或掃描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在領取準考證時送達相關證件原件。
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臨時通知有關事宜。
(四)資格審查及繳費
由省糧食局人事處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審查考生通過現場進行繳費。外地報考人員資格審查結果由用人單位進行電話通知。
(五)開考比例
招聘人數與崗位報考人數的比例不低於1:3,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該崗位計劃。
(六)準考證發放
考生領取準考證時間、地點由省糧食局人事處另行通知。
六、專業知識筆試
(壹)筆試時間:
2010年8月17日9時30分—10時30分(60分鐘)。考生的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二)筆試方式: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筆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不設及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省糧食局網站()進行公布。
七、面試
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參考人數確定。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由省糧食局人事處另行通知。面試前三天,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壹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面試結束後,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5%、55%。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後兩位。
八、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如考試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下同)。體檢工作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壹組織,在指定的醫院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由省糧食局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並從及格線以上報考同壹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九、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省糧食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十、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並從報考同壹崗位考試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審批聘用時均須提供報考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壹並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壹、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省糧食局網站()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發布網站,請考生註意查看相關信息。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8584594—2158(省糧食局人事處)
報名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
0431—88690916(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
附件:1、省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壹覽表
2、省糧食局直屬事業單位201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