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結構性改革和創新,進壹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增強創業創新體系供給,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支持政策和激勵措施,營造平等包容的環境,促進社會縱向流動。尊重創業創新規律,堅持以人為本,切實解決創業者面臨的資金需求、市場信息、政策支持、技術支持、公共服務等瓶頸問題,最大限度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業創新活力,開辟新的就業空間,拓展發展新天地。
加強創業、創新、就業等各項政策的統籌和部門與地方政策的銜接,確保創業扶持政策可操作、可落實。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先行先試,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創業創新經驗。加強創業創新服務資源開放共享,整合利用全球創業創新資源,實現人才等創業創新要素跨地區、跨行業自由流動。依托“互聯網+”和大數據,推動各行業創新商業模式。
擴展數據:
關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相關要求的規定:
1.不斷擴大社會資本參與新興產業創業投資計劃的規模,拓展直接融資平臺,引導創業投資更多地向創業企業的初創期成長前端延伸。
2.加快實施新興產業雙創三年行動計劃,建立壹批新興產業雙創示範基地,引導社會資金支持大眾創業。推動商業銀行在合法合規、風險隔離的前提下,與創業投資機構建立市場化的長期合作關系。
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幹政策措施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