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報關人員操作或書寫錯誤導致報關單內容有誤,未發現走私違規或其他違法嫌疑;
(二)出口貨物放行後,由於裝運、配載等原因,部分或者全部原申報貨物退關或者運輸工具變更的;
(三)進出口貨物在裝載、運輸、儲存過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溢缺、丟失、短少等情況,致使原申報數據與實際貨物不符的;
(四)根據貿易慣例事先采用臨時價格,實際結算時根據商檢質量認定或國際市場實際價格支付方式需要修改申報內容的;
(5)由於計算機、網絡系統等原因,電子數據申報有誤;
(六)經海關批準的其他特殊情況。
2.變更單的壹般信息如下:
(1)變更單的描述
(2)申報企業營業執照
(3)正式報關單原件
(4)隨附裝箱單、合同和發票
(5)進出口報關單修改/註銷確認
(6)法人身份證
(七)能夠證明變更的其他材料。
3變更單流程
根據實際情況,寫出情況說明,報海關總署審批。海關總署審批後,企業或報關行在單壹窗口發起換單申請,提交相應的換單相關資料並申報情況,海關確認操作成功後完成換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