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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蘇泰州市公務員考試什麽時候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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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黨政機關補充工作人員、優化人員結構、提高人員素質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於印發〈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50號)精神,我市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考公務員,同時招考部分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現將招考工作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壹、招考範圍和人數  根據編制和職位空缺情況,按照從緊掌握、逐步補充的原則,今年全市招考計劃總數為389人,其中市級機關(含參公管理)62人;市(區)機關(含參公管理)184人;鄉鎮(街道)機關143人。根據分級分類考試的原則,報考職位和考試分為A、B、C三類。具體招考單位、職位、人數和相關要求見《泰州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公管理)職位計劃表》。另外,省垂直管理部門駐泰單位招錄43人,簡章壹並公布,職位計劃見《2013年省垂直管理部門駐泰單位招考職位計劃表》。  二、報考條件和招考對象  (壹)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3、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2月22日至1995年2月28日期間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碩士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2年2月22日以後出生)。報考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按照《泰州市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要求執行;  4、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村委會(社區)主任的職位可放寬至中專、高中學歷;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應符合錄用人民警察的體能測評和體檢的相關要求;  6、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人員還須具備《泰州市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規定的條件;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招考對象  1、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報考不受戶籍(指社會人員,下同)或生源地(指應屆畢業生,下同)限制。其他具有泰州市戶籍或為泰州市生源的各類人員全市職位均可報考。  2、符合政策性安置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 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可以報考配偶或父母戶籍所在地的職位。  3、定向招考大學生村官的職位,職位代碼“90”—“93”,招考對象為:本市聘期已滿3年且考核合格,現仍在本市村(社區)任職的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4、定向招考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招考對象為:本市(區)行政區域內任職滿2年、各方面表現優秀的現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村委會(社區)主任(不含省、市組織人社部門選聘大學生村官)。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2010年1月1日以後新錄用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含已辭職的、取消錄用的);現役軍人;在讀非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與本人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6、招考職位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各類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聘用、勞務派遣等方式在各級黨政機關工作(不具有公務員或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經歷,畢業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或相當團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均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8月31日。  三、報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考工作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壹組織,按照公布招考事項、報名與資格初審、公***科目筆試、資格復審與面試(專業科目考試)、體檢(體能測評)、考察(政審)、公示、錄用審批等8個步驟實施。具體程序和方法如下:  (壹)公布招考事項  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事前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分別通過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人事考試網、泰州人才網等向社會公布本簡章。招考職位計劃、公***科目考試大綱、體檢(體能測評)標準等相關規定和要求,以及《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工作政策解答、網絡報名辦法、考務技術問答、網上銀行繳費指南、招考單位聯系電話、聯系人等均先後在指定網站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  報名工作由市組織人社部門會同招考單位組織實施,考試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同步進行。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報名方式詳見泰州市公安機關招警簡章。報考人員可選擇在全省各省轄市考區參加筆試。  報名、照片上傳時間:  2013年2月22日09:00-2月28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  2013年2月22日09:00-3月1日16:00。  繳費時間:  2013年2月22日09:00-3月2日16:00。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後可到同壹網站查詢是否通過招考單位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繳費成功後,報名方為有效。考生須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報名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  2、資格初審  報考資格初審工作,市級機關由招考單位負責;市(區)級機關和鄉鎮(街道)機關由該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省以下垂直管理系統報考資格初審工作、招考職位要求的專業需求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解釋,由招考單位市級主管機關負責。報名期間,招考單位應公布咨詢電話,並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的咨詢。審核機關根據報考資格條件和職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並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後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註明缺失或須補充的內容。  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審核機關應下載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面試前資格復審使用。  3、報名註意事項  (1)2013年公務員招考的所有信息(包括報名流程、技術要求、電子照片處理要求、網上銀行繳費辦法等)均在網上公布,供考生查詢。報考人員如有疑問,還可向招考單位及市人事考試中心電話咨詢。  (2)報考人員應按職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同時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3)招考單位根據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職位條件的,壹經查實,即取消報考人員筆試、面試或錄用等資格。  (4)報考人員在全省範圍內只能選擇壹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前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5)考生報考時,須符合職位計劃表中關於專業的要求。職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專業類”的,相關專業範圍的確定,請參閱《江蘇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專業參考目錄》。考生所學專業與報考職位專業類別要求有差異、但本人認為是相近專業,可向招考單位提出,招考單位在審核所學課程的基礎上,對同意添加的,向市組織人社部門提出添加專業目錄的申請。經批準後,市組織人社部門及時在相關網站上“專業添加目錄”中發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報名,招考單位將審核通過。專業目錄添加截止時間為2月27日16:00。職位條件中專業要求為具體專業的不予專業添加。  (6)報名結束後,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市組織人社部門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被取消職位的報名人員,可重新登錄補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全省補報名的時間為:3月4日9:00-16:00。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鎮家庭考生和農村特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網上繳費,於2013年3月25日-26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筆試所在地考試部門辦理減免考試費用的手續,退還報名費。  (8)未進行繳費的考生,視為報名未通過。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報名確認的報考人員要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確認的網站下載並打印準考證(請考生妥善保存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等環節均需要用到)。  時間:2013年3月19日-23日。  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  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與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0523-86891051、86896181)聯系。  (三)公***科目筆試  1、公***科目筆試分為A、B、C三類  A類考試科目:《公***基礎知識》(A)、《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申論》三科。  B類考試科目:《公***基礎知識》(B)、《行政職業能力測驗》(B)兩科。  C類考試科目:《公***基礎知識》(C)、《行政職業能力測驗》(C)兩科。  公***科目考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範圍以《江蘇省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科目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可到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江蘇省公務員局網、江蘇人事考試網、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人事考試網站上查閱。  2、公***科目筆試的時間和科目  筆試時間:2013年3月24日,具體安排如下:  上午 8∶00- 9∶30 《公***基礎知識》(A、B、C)  10∶10-11∶5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A、B、C)  下午 14∶00-16∶30 《申論》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公***科目筆試閱卷結束後,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研究確定A﹑B﹑C三類考試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江蘇省公務員局網、江蘇人事考試網、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泰州人事考試網等網站上公布。  3、報考公安職位考生的體能測評和體檢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按《泰州市公安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的有關規定執行。公***科目筆試結束後,按職位招考計劃數1∶5的比例在公***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能測評和體檢人員,因體能測評、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公***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體能測評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執行,體檢標準按修訂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  (四)資格復審與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  公***科目筆試結束後,市組織人社部門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公***科目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招錄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職位招錄計劃數之比不足3∶1的職位,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面試。  2、資格復審  對面試人選,由組織人社部門在發放面試通知書時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招考職位簡章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等:(1)普通高校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等相關材料;(2)其他人員須交驗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戶籍證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條件報考的考生應提供有關證明;(4)留學歸國人員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6)考生所提供證件、證明均為原件及復印件;(7)面試費100元。對不能按上述規定提供有效證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試資格,並在報考同職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3、面試組織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每個面試考官小組由7名考官組成。采取考官、考生雙抽簽的辦法,確定考官分組及考生面試順序。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形不成競爭的職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後,由主考官當場通知考生。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專業科目考試  需要加試專業科目的,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總成績計算方法  有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按公***科目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50%、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占15%的比例,其余職位按公***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  (五)體檢  根據考試合成總成績,按職位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的,按筆試中的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布。體檢標準按新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參加體檢的社會在職人員、已簽訂合同的應屆畢業生,須在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條件要求職位的考生,還須同時提供單位出具的“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不能提供的,取消其體檢資格,壹切後果由本人自負,並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  (六)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職位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報考公安、法院、檢察系統的,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考察(政審)工作由組織人社部門會同招考單位組織實施。因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  (七)公示  各招考單位嚴格按照招考相關政策和本《簡章》的有關要求,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都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錄用人員,按幹部管理權限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後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7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的監督。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不予錄用。  (八)錄用審批  公示結束後,由各招考單位填寫《江蘇省錄用公務員審批表》或《江蘇省錄用參照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審批表》、《江蘇省錄用參照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審批表》(壹式三份),並附體檢表、政審考核表、《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或畢業證書復印件及相關職位所需證明材料,按規定程序報市組織人社部門審批(擬錄用為公安、司法、法院、檢察院系統工作人員的,審批前需分別報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政治部審核同意),辦理有關錄用手續。被錄用人員憑學歷證書原件等在規定的時間內領取《錄用通知書》。  被錄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被錄用人員逾期不報到(時間以《錄用通知書》上註明的報到時間為準),視為被錄用審批後放棄錄用資格,壹切後果由本人自負。  考生在錄用前主動放棄錄用資格的,可從該職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壹次性遞補。考生按招錄程序被錄用審批後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壹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職定級;考核不合格的,經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後,取消錄用資格。  四、紀律與監督  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應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壹旦發現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試或錄用資格。考錄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的工作人員,壹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五、本簡章由泰州市委組織部、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23—86886261(泰州市委組織部綜合幹部處)  0523—86606567(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處)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23—86891051、86896181(泰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電話: 0523—86886326(泰州市紀委)  網 址:  中***江蘇省委組織部網 www.jszzb.gov.cn  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www.jshrss.gov.cn  江蘇省公務員局網 www.jsgwyj.gov.cn  江蘇省人事考試網 www.jsrsks.com.cn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www.jstzhrss.gov.cn  泰州人事考試網 www.tzrsks.com  泰州人才網 www.tzjob.com  附件:  1、《泰州市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公管理)職位計劃表》  2、《2013年省垂直管理部門駐泰單位招考職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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