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招聘原則
堅持黨管幹部原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遵循任人唯賢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原則,遵循群眾公認、註重實績原則。
二、招聘職位
大方六中校長1名;六龍中學校長1名;瓢井中學校長1名;八堡中學校長1名;興隆中學校長1名;安樂中學校長1名;雨沖中學校長1名。
三、招聘範圍
本縣教育系統正式在編在崗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的在職教師;本縣教育系統(含教育局、教育管理中心)正式在編在崗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的幹部職工;本縣行政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的工作人員。
四、招聘條件
(壹)基本條件
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遵循教育規律;有較強的改革意識和開拓創新精神,具有履行學校校長職責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理論知識、教育教學管理經驗、教育科研能力和組織領導能力;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團結同誌、顧全大局、為人師表;有較強的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身心健康。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專科以上學歷,5年以上工作經歷,男50歲以下、女45歲以下(計算時間截至2014年8月31日)。
2、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五、下列人員不得參加公開招聘
(壹)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二)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
(三)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按照有關規定不能提拔任用的。
六、程序和辦法
(壹)發表公告
在大方信息港、大方教育網等縣內媒體上發布招聘公告(2014年8月16日至8月19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4年8月17日至8月21日。
2、報名地點:大方縣教育局政工股。
3、報名須提交個人信息材料,內容包括:
(1)大方縣教育局2014年公開招聘中學校長應聘報名登記表。
(2)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
(3)本人近期同底壹寸免冠白底貼證彩照5張。
4、提交材料壹律使用A4紙。
(三)資格審查
時間:8月21日。
公開招聘中學校長領導小組對應聘人員的條件、資格進行審查。(選聘職位與報名人數不低於1:3的比例才能進入下壹環節)
(四)筆試(滿分100分,占總分的20%)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4年8月22日上午。
考試時間:2014年8月22日下午3:00至5:30。
地點:大方四中。
考試內容:教育理論、教育法律法規、學校管理等相關知識。
(五)演講(滿分100分,占總分的30%)
時間:8月23日上午9點。
地點: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內容:個人基本情況、近3年主要工作業績、任職優勢及任職後的辦學理念、辦學目標、工作設想等。
要求:凡參加筆試人員均可參加演講。演講按照抽簽順序進行,時間為8分鐘以內。演講結束後現場公布得分情況,去掉1個分和1個最低分後計算的平均分為面試得分。
每個職位筆試、演講總分前三名進入民主測評。
(六)民主測評(滿分100分,占總分的20%)
時間:8月25日至8月27日。
由測評對象所在單位全體幹部職工參加(不少於80%),對測評對象無記名打分。單位人數少於30人的,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熟悉測評對象工作情況的人員參與測評。測評結束後現場公布得分情況,去掉10%的分和10%的最低分後計算的平均分為競聘者的民主測評得分。
(七)面試(滿分100分,占總分的30%)
時間:8月28日。
地點:教育局四樓會議室。
內容:面試試題測評要素包括學校管理理論與實踐、邏輯思維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反應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質方面的內容。
(八)組織考察
時間:8月29至31日。
考察對象:按筆試、演講、民主測評、面試四項總分確定每個競聘崗位的第壹、二名作為考察對象,第二名總分出現並列時同列作為考察對象。
組織考察:組織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發放征求意見表、查閱資料、同考察對象面談等形式進行。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及其政治表現與競聘職位的適應程度,註重考察工作實績、工作能力和群眾公認程度。
討論決定及公示
時間:9月1日。
根據競爭者筆試、面試、民主測評情況和組織考察結果,由教育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擬聘人員並在大方信息港、大方教育網等縣內媒體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9月1日至9月5日)。
(十)行文聘任
公示無異議,由縣教育局行文聘任(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頒發聘書,聘任期為6年(含試用期壹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或由教育局安排工作。聘任期實行校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聘任期滿後,進行公開競聘或續聘,不願參加競聘或續聘的由縣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另行安排工作。
七、紀律及要求
1、教育局成立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統壹領導公開選聘工作。
2、對已被列為提名人選,但在民主推薦、民主測評、組織考察中搞拉票賄選等非組織活動的;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或隱瞞有關問題、弄虛作假的;阻止知情人反映情況,對知情人打擊報復的。首先取消選拔聘用資格,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3、對在公開選聘工作中出現的違紀行為,按照有關法規嚴肅處理。
八、本方案由大方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5250785 監督電話:525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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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大方縣教育局招聘中學校長應聘報名登記表.doc
大方縣教育局
201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