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希望實現開票時自動帶出相關信息的功能,可以在電子稅務局上申請“存款賬戶賬號報告”。完成申報後,您的銷售方信息將被自動提取到電子稅務局系統中。當您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系統會自動從電子稅務局中提取銷售方的地址、電話和銀行賬戶信息,並自動帶出現在發票上。
銷方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都支持手動修改,系統根據您在存款賬戶賬號報告中的銀行信息自動帶出後,您可以手動調整。如果您不想在票面備註欄展示開戶行和賬號,可以取消勾選右側的是否展示。”
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壹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