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修訂五項會計準則:
1、《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
新財務報表列報準則共八章四十五條,包括總則、基本要求、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所有者權益變動表、附註、銜接規定和附則。
新的財務報表列報準則在準則文本中補充了綜合收益的相關內容,還整合了我國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解釋和說明中相應的規範性規定。
與原準則相比,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強調了財務報表列報對持續經營能力、終止經營的披露和報表項目金額的重要性原則,並引入了綜合收益的概念。
所謂綜合收益,是指按照其他會計準則,企業尚未在當期損益中確認的權益和損失。其他綜合收益項目應根據其他相關會計規定分為以下兩類列示:
(1)以後會計期間不能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2)滿足規定條件時將在以後會計期間重分類進損益的其他綜合收益項目。
2.企業會計準則第9號——職工薪酬
修訂後的職工薪酬會計準則引入了離職後福利和其他長期辭退福利,豐富和明確了短期薪酬和辭退福利的相關規定。修訂後的標準將適用於短期薪酬、離職後福利、解雇福利和其他長期員工福利,涵蓋除股份薪酬以外的所有員工薪酬。
3.企業會計準則第33號——合並財務報表
原準則31號和修訂後的準則54號對企業財務報表的合並範圍和程序進行了重大修改。母公司合並範圍重新界定。如果母公司是投資主體,沒有子公司為其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則不應編制合並財務報表。母公司對所有子公司的投資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4.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
第二條準則主要修改了長期股權投資的範圍。企業會計準則解釋中的第四類長期股權投資“投資企業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股權投資”,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資產確認和計量》處理,有助於進壹步規範相關會計處理,按照22號準則的規定采用成本法進行計量,將不具有實踐性。
5.企業會計準則第465438號+0-在其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
明確披露其他主體的權益目的。與現行相關準則的披露要求不同,準則明確規定,披露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的目的是幫助其財務報表使用者評價企業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的性質和相關風險,以及這些權益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業績和現金流量的影響。
整合優化子公司、合營企業、聯營企業權益披露。統壹在其他主體中的權益披露,要求擁有重要少數股東權益的子公司、合營企業和關聯企業披露重大財務信息,優化披露內容。
增加結構化主體中權益的披露。對於要求納入合並範圍的企業,披露向被結構化主體提供財務支持或其他支持的意向、類型和金額,包括幫助被結構化主體獲得財務支持的情況和意向。對於未納入合並範圍的企業,要求披露結構化主體的性質、目的、規模、活動和融資方式,財務報表中確認的相關資產和負債的賬面價值,從結構化主體取得的收入,收入類型等。;如提供資金支持或其他支持,還應披露支持的類型和數量以及提供支持的原因和目的。
二。發布兩項新會計準則:
1、《企業會計準則第39號——公允價值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2006)
公允價值計量準則規範了公允價值的定義,明確了公允價值計量的方法和層次,對公允價值計量的披露做出了具體要求。
公允價值,是指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有序交易中出售壹項資產時,能夠收到或轉移壹項負債的價格。公允價值,是指市場參與者在計量日有序交易中出售壹項資產時,能夠收到或轉移壹項負債的價格。有序交易,是指相關資產或負債在計量日前壹段時間內有通常的市場活動的交易。平倉等強制交易不是有序交易。企業應當將公允價值計量中使用的輸入值分為三個層次,首先使用第壹層次的輸入值,然後使用第二層次的輸入值,最後使用第三層次的輸入值。
從具體內容來看,39號準則* *共分13章53條,從相關資產或負債、有序交易和市場、市場參與者、公允價值初始計量、估值技術、公允價值層級、非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量、負債和企業自有權益工具公允價值計量、可被市場風險或信用風險抵銷的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披露等角度進行了全方位的闡述。
2.企業會計準則第40號——合營安排
該準則規範了合營企業安排的識別和分類以及合營企業安排中所有參與者的權益的會計處理。合營方應當按照相關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確認與其在同壹經營中所占權益份額相關的項目並進行會計處理:分別確認單獨持有的資產,按照份額確認* * *共同持有的資產;確認分別承擔的責任,並按份額確認* * *共同承擔的責任;確認出售其經營產出份額所產生的收入;按照其所占份額,確認銷售同壹經營產出所產生的收入;分別確認發生的費用,並按份額確認* * *在同壹經營中發生的費用。
三、新增壹條補充規定:
《金融負債與權益工具區分及相關會計處理的規定》(財稅13號)——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
雖然優先股、永續債等資本工具的法律形式和具體合同條款多種多樣,但其經濟實質和適用的會計處理原則基本相同。該類工具會計處理的核心問題是區分轉換後的相關金融工具的會計核算是權益工具還是金融負債。《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2006年版)的細化和補充,可視為區分權益工具和金融負債原則在具體業務中應用的指南。《補充規定》規範了現有金融工具基本原則在具體業務環境中的應用指引,以及具體會計處理、列報、每股收益計算等相關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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