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是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也是當事人就民事損害賠償問題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證據。
其次,妳可以起訴,侵權人和車輛的保險公司壹起列為被告,保險公司在其保險範圍內賠償,不足的侵權人賠償。
第三,訴訟費是妳墊付的,起訴時可以要求被告承擔。勝訴後,法院會做出判決。如果證據確鑿,被告不出庭可以缺席判決。
也可以和自己的保險公司協商,使用“代位求償”(代位求償是指如果和對方車輛發生碰撞,交警會判定對方全責。但因為對方只買了交強險,個人經濟能力不行,所以無法賠付。這時候妳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先把修車的錢付給妳,然後保險公司再向對方追償。讓妳的保險公司先賠妳。如果保險公司拒絕,妳威脅要起訴保監會,已經執行了。保險公司不執行會被罰款(保險公司肯定損失了幾千塊錢)。
退壹步說,前面的都不行。然後妳可以拿著事故證明起訴他和他的保險公司。妳不需要律師。法官看完就明白了。100%虧損。
1.第壹,直接去工商局(妳要先搞清楚他的保險公司註冊地是市局還是省局)。了解後,去妳所在的工商局企業信息科,花壹元錢,拉壹條對方保險公司的企業信息,蓋章。
2.出具事故認定書的交警支隊會憑事故責任認定書(無需蓋章)拉出對方車主和司機的信息。
3.在當地法院,大廳的書記員會給妳壹個模板,填好起訴書,交50塊訴訟費,把發票、定損單、責任確認單、維修單、起訴書各4份,車主信息、司機信息、保險公司信息各1份,壹起交給法院,就可以拿到訴訟受理通知書了。
4.回去等消息
壹般過幾天,法院會給雙方打幾個電話試圖調解,有時會成功,有時不會。如果對方是流氓,拒絕調解,調解無效,15天開庭。
在這個等待過程中,法院會和保險公司進行溝通。如果壹般保險公司不願意進入開庭,會要求法院開協助函,把復印的材料蓋章後郵寄給對方保險公司專門處理訴訟問題的人。對方收到後,會馬上把錢送到法院,然後法院會通知妳去取錢。
基本上我自己什麽都不用管,只要去幾次法院就行了。
另外,法院通知妳取錢的時候,小額壹般是現金,大額可能是支票,但也可以要求現金。如果法院財務有足夠的現金,壹般會直接給妳現金,省得自己去銀行。在取錢的同時,店員還會讓妳寫壹份取款申請(她會教妳寫)並簽字。過兩天,我會通過快遞收到壹份法院法律文書,也就是民事訴訟裁決書。內容大致是什麽案子,保險公司已經賠付,原告撤訴。實際上,法院已經給這個案子畫上了句號,采取了法律形式。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資料之日起5日內,核實是否屬於保險責任,並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於被保險人,在與被保險人達成協議後10天內賠償保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