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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東公司回應大橋側翻:貨車超載,責任該由誰承擔?

65438+2月18下午15,湖北鄂州境內連接滬渝高速和花湖的匝道橋發生側翻。湖北鄂東長江公路大橋有限公司(簡稱鄂東公司)稱,該高速公路大橋限重49噸,但事發時壹輛貨車重達198噸,超重。很明顯,超載的貨車是被傾倒的,但橋是否有問題還需要調查。這件事到底是誰的責任,需要進壹步調查才能確定責任。

18下午,高速公路匝道側翻,是壹條500米長的高速公路路面側翻到了下面的路面上。壹輛車被碾壓,三輛車從上方側翻在高速公路上,造成事故現場四死八傷。

事發地點是單墩高速橋,單墩橋有側翻危險,因為單墩橋抗側翻能力稍弱。2010通車後,二東公司對這裏的單墩橋進行了加固,但公路橋是否滿足相關要求還需要進壹步檢測。

首先,超載貨車需要為此負責是可以理解的。該車自6月5438+04從陜西臨潼上高速後就沒下過高速。接受采訪的某高速公路負責人表示,不知道車是怎麽上高速公路的,因為每個路口都會對超重車輛進行審查,但是車超重400%卻壹直在高速公路上行駛。

然後事發時,該路段壹側正在維修,貨車不具備中間行駛的條件,就在道路壹側行駛,最終形成了事故。

從截至21的信息來看,壹是貨車超載,未辦理超載許可,後按計劃路線行駛;那麽超載車輛是如何通過高速超載檢查的,需要調查;那麽該路段是否符合要求就需要檢驗了。最後,高速邊的施工也是事故原因之壹。

把以上問題搞清楚了,那麽事故責任在誰身上就很清楚了,等待事故最終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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