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是建築學專業資格,是做項目經理的必備條件。通過“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授予“中國人民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
資格證書的由來:建造師資格制度起源於1834年的英國,至今已有180多年的歷史。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都建立了這壹制度。具有專業資格的建造師成立了壹個國際組織——國際建造師協會。
我國建築企業超過65438+萬家,從業人員超過3500萬人。對廣大從事建築工程總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建築工程項目經理,有必要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
這壹體系的建立必將提高我國項目經理的素質和管理水平,促進我國進壹步開拓國際建築市場,更好地實施“走出去”的戰略方針。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建立後,承擔建設工程施工的項目經理仍是施工企業所承包的某壹具體項目的主要負責人。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是取得建造師資格的施工員,即施工員在所承擔的具體工程項目中行使項目經理的職權。建造師的職責是根據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對項目從開工準備到竣工驗收進行全面的組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