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二:汽車租賃、會議服務、展覽服務、商務信息咨詢、旅遊咨詢、汽車配件、五金交電、建築材料、電線電纜批發零售、汽車銷售、二手車銷售。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範圍三:汽車租賃、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網頁設計、計算機軟件開發、商務咨詢、企業管理咨詢、會議展覽服務、營銷策劃、公關活動策劃、銷售通訊器材、汽車配件、日用品、辦公用品。依法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範圍4:汽車租賃、會議服務、展覽服務、汽車科技領域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銷售日用品、電子產品、家用電器、木制品、辦公用品及設備、工藝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環保設備、潔具、汽摩配件、珠寶首飾、禮儀服務、翻譯服務、保潔服務。營銷策劃、企業形象策劃、舞臺燈光設計、票務服務、電子商務(不得從事增值電信和金融服務)、室內外裝飾工程與設計、商務信息咨詢、旅遊咨詢、市場信息咨詢與調查(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查、民意調查和民意測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各類廣告。
法律依據:
《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第五條
二手車經營行為是指二手車的經銷、拍賣、經紀、鑒定評估等行為。
(壹)二手車經銷,是指二手車經銷企業購銷二手車的經營活動;
二手車拍賣是指二手車拍賣企業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二手車轉讓給出價最高者的經營活動;
(三)二手車經紀,是指經紀、經紀、代理等二手車經紀機構以收取傭金、促進他人交易二手車為目的的經營活動;
(四)二手車鑒定評估,是指鑒定評估機構對二手車的技術狀況和價值進行鑒定評估的業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