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發改局的職責範圍

發改局的職責範圍

職責包括:

1、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價格管理(除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外)、能源發展和改革、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負責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價格管理、能源發展和改革、糧食流通和物資儲備等工作。

3、負責擬訂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綜合統籌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杠桿,保證國民經濟計劃和發展規劃的實施。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統籌經濟體制改革的職責。

4、承接市園區“提質辦”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園區提質”“企業滿園”行動。

5、按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擬定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機構調控目標和政策,組織實施管委會核準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目錄。

6、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宏觀經濟形勢,監測預測預警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趨勢。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7、定期發布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8、負責公***資源交易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招標投標工作,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

9、負責培育發展主導產業和特色優勢產業。

10、負責經濟社會指標、數據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工業、農業、商貿、建築業、投資、人口、社會、科技、服務業統計調查,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

11、負責鄉村振興、農業農村、水利、林業、扶貧開發等工作。

  • 上一篇:中山居住證積分怎麽算?
  • 下一篇:公共英語是國家英語水平考試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