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區積分入學排名公示時間是2023年5月31日。
積分制入學申請對象:
(壹)來穗人員需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有效積分、不在積分異議或積分調整流程中,且其在廣州市居住並辦理《廣東省居住證》滿1年(截至提出入學申請當年8月31日,下同)。
(二)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入讀小學壹年級的,應於8月31日前年滿6周歲且尚未入學,未取得小學學籍;申請入讀初中壹年級的,應提供當年在讀小學六年級的全國學籍證明。
積分制入學申請: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於2023年5月12日~16日期間登錄“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按照積分入學相關指引,以子女姓名註冊並上傳積分入學申請信息。
番禺區2023年積分制入學申請的後續具體安排,敬請家長關註“廣州番禺教育”“番禺來穗”微信公眾號,密切留意有關中小學招生信息的發布。
以上數據出自廣州本地寶網。
學位分配原則:
父(母)或監護人雙方經“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核、認定積分分值後,統壹通過“番禺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申請系統”網上平臺進行積分制入學申請並最終完成積分入學的分數審核和確認。
積分分兩個批次計算及排序(註:如上級積分政策文件對積分批次計算有修改,我區積分政策文件也將作相應修改):
第壹批:“五年”優先。
根據有關規定,父(母)或監護人任壹方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
即在番禺區居住並連續辦理有效居住證滿五年(截至積分入學申請月的上月底)、在廣州市有穩定職業並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壹個險種)滿五年(以“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審定結果為準,以下簡稱滿足“五年”條件)。
其適齡子女優先獲得公辦學位分配。如所選誌願學校學位不足,則在全區尚有剩余積分學位的學校進行本批次補錄(不受學區限制)。
第二批:普通積分。
不滿足“五年”條件的,為學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請入學地在滿足“五年”條件入學申請人學位需求後仍有剩余的,則按本批次的入學申請人所得積分高低排序進行學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