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風險分類控制措施主要包括:
(1)風險規避是指投資者自覺放棄冒險行為,完全規避特定損失風險;
(2)損失控制是制定計劃和采取措施,減少損失的可能性,或減少實際損失;
(3)風險轉移是通過合同將轉讓方的風險轉移給受讓方的行為,有時可以大大降低經濟主體的風險程度;
(4)風險自留,即承擔風險。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壹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責任:
(壹)建立和落實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二)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
(四)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落實;
(五)組織建立和實施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防機制,並進行監督
推動和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和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二。制定風險控制措施的原則是什麽?
1,全面性原則:任何企業都應該全面管理、控制、實施和監督風險;
2.適應性原則:風險管理應與企業單位的業務規模和業務範圍相匹配,並不定期進行調整;
3.獨立性原則:風險管理的專業部門或機構應制定具體的計劃和政策;
4.綜合發展原則:風險管理應與企業和雇主的發展相結合,在風險管控範圍內推動企業業務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