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擬訂全市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規劃,指導全市統計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轄市區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轄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起草地方性統計規範性文件,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組織實施對轄市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統計檢查、對轄市區統計工作的統計督查和對統計調查對象的統計監審,依法查處重大統計違法行為。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計劃、方案,組織實施全市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市情市力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運輸郵電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和環境及公***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社會福利業、娛樂業以及公***管理與社會組織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旅遊、金融、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基本單位、能源、投資、消費、價格、收入、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等基本狀況的統計調查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環境保護、對外貿易、對外經濟、財政、稅收、就業、婦女兒童、基本單位登記註冊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七)組織轄市區及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壹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八)組織實施全面小康監測、科學發展評價考核監測統計方面的工作。 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咨詢建議。
(九)依法審批或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轄市區以及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及運行規則,指導全市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統計局是國家法定的負責數據統計的政府職能部門,是貫徹執行《統計法》的主體機關,擔負著國家人口普查等重大普查、調查任務,任務具體而明晰,責任艱巨而重大。而且,各級財政機關都必須給予必要的財力保障,經費充足,是個不錯的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