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申報條件有以下幾點:
壹、通用申請條件
1、企業需在佛山市完成註冊登記,擁有獨立法人資格,並已在本地持續經營不少於2年。其運營需規範,且業務符合本市的產業發展政策。
2、企業需滿足《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關於中小企業的定義。
3、上壹財政年度,企業的營業收入應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近兩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得低於10%。
4、企業在過去三年內無任何安全、質量或環境汙染等違法記錄。
5、制造業中小企業將被優先入庫,特別是裝備制造、泛家居、汽車及新能源、軍民融合及電子信息、智能制造及機器人、新材料、食品飲料、生物醫藥及大健康產業等領域的企業。
二、專項申請條件
1、專業化方向
(1)專註於產業鏈中特定環節或產品,且從事該細分市場至少2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比超50%。
(2)至少有壹項細分產品在市場占有率位列全省前十或全市前五,且該產品銷售收入占比超50%。
(3)近兩年研發經費支出占比不得低於營業收入的3%。
2、精細化方向
(1)擁有自主品牌,並實施系統化品牌培育戰略。
(2)產品達到國際、國內或行業先進水平。
(3)具備精細化管理體系,且已取得相關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3、特色化方向
(1)產品或服務具有廣東省、佛山市地域特色,並能提供個性化定制。
(2)掌握獨特的工藝、技術或配方。
(3)擁有國家、省、市級特色稱號或相關品牌認證。
4、新穎化方向
(1)持續創新能力強,擁有至少2項與主要產品相關的發明專利。
(2)擁有壹項以上與主要產品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
(3)近三年參與制定或修訂過相關業務領域的標準。
(4)設有博士後工作站或市級以上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
三、限制條件
存在以下任壹情況的企業,將不得提出申請:
(1)近三年內發生過安全或質量事故。
(2)有環境汙染事故記錄。
(3)存在其他任何違法違規行為。
佛山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認定流程有以下幾點:
1、企業自主申報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可向所在地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提出專精特新企業認定的申請。
企業需按照要求詳細填寫《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書》,並附上佐證材料。
2、主管部門初審與推薦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對申請企業進行初步審查,篩選出符合條件的企業。初審通過後,主管部門將擇優推薦這些企業,並將推薦的企業名單及相關申請材料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
3、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
工業和信息化部將組織專家團隊,對省級主管部門推薦的企業進行深入審核。審核過程中,專家團隊將根據專精特新企業的評分標準,確定擬認定的企業名單。
4、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將擬認定的專精特新企業名單在其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和反饋。
5、正式認定與頒證
根據公示結果,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正式發布專精特新企業的認定名單,同時會向這些認定企業頒發專精特新企業證書。
6、定期復核與維護
專精特新企業的認定並非永久有效,其有效期通常設定為3年。到期後,企業需要進行復核,以確認其仍符合專精特新企業的標準和條件。復核工作主要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企業填寫復核申請書,並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復核所需材料的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對復核推薦的企業進行審核,並公示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