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納稅通知:
1.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必須在每月壹日至每季度最後壹個月壹日,向地方稅務局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和稅務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要求的納稅資料。
納稅申報表必須認真填寫:企業計算機代碼、稅目、計稅依據、稅率、應納稅額等。,數字填寫準確、工整。申報表壹式三份,加蓋公章和納稅人簽名後有效。
2.地稅局征收的稅種和基金: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房產稅、車船稅、契稅、耕地占用稅、資源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人民教育基金、殘疾人保障基金。
3.納稅時間:凡屬於地稅局征收管理的稅款,必須在次月十日前到地稅局辦稅服務廳繳納;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每半年申報繳納壹次,前半稅於4月1日至10申報,後半稅於10月1日至10日申報。車船使用稅應當在每年三月底前申報繳納。
印花稅是指納稅人在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條例》和我國《印花稅條例》所列憑證的單位和個人有納稅義務時,按照稅法規定自行計算、申報、購買郵票和自行申領郵票的行為;企業所得稅應在每季度結束後十日內申報預繳,年度終了匯算清繳。
4.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人必須於每月或每季度最後壹個月的1日至10日向當地稅務局申報納稅。
5.納稅人當月無生產經營收入的,還應填寫納稅申報表並加蓋公章,註明“本月無收入”,到地稅局辦稅服務廳申報。
6.經批準享受減免稅的企業,必須在每月最後壹個月的10前向地方稅務局納稅服務科報送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有特殊困難,需要減免稅的,應向稅務局提出函復。
擴展數據: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是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局機關日常業務、文秘和行政事務的綜合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負責辦公室文電、機要信息、會議、文件、信訪、保密和安全工作;承辦稅收宣傳、政務公開和新聞發布工作;管理機關的財務和其他行政事務。
個人納稅申報流程:
1.個體戶納稅人需要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個人所得稅申報表;
2.個體戶納稅人需按申報表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壹式兩份;
3、個體戶納稅人填寫申報表後,將申報表、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送辦稅服務廳;
4.個體戶納稅人在提交全部資料並完成納稅手續後,需要留存壹份申報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