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告
現將天水市2010年市、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工作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壹、招聘計劃
2010年全市市、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計劃***684名,其中:市直單位90名,秦州區100名,麥積區90名,秦安縣80名,甘谷縣110名,武山縣80名,清水縣 54名,張家川縣80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2007年及以後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及以上學歷;
2、持《擇業通知書》且按規定已登記註冊並尚未就業;
3、天水籍生源;
4、同時具備所報考職位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
(壹)組織報名
1、報名地點: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工作由市人社局組織,地點設在市人社局三樓大廳;縣(區)事業單位報名工作由縣(區)人社(人事)局組織,報名地點自定。
2、報名時間: 2010年10月11日至15日,***5天。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參加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人員原則上限報壹個職位;參加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可同時兼報生源縣(區)的職位。
4、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提供畢業證、擇業通知書、戶口遷移證(戶口簿)、身份證以及職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兩寸彩色照片4張。外地生源與天水生源結婚的,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必須現場填寫《天水市2010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登記表》。報名費150元。報考文化系統有面試程序職位的人員,須征得用人單位目測同意後,方可參加報名。
既報考市直職位,又兼報考縣(區)職位的考生,須先報市直職位,然後持市上出具的報名手續,到生源縣(區)直接報名,縣(區)不再收費。兼報生源縣(區)職位的,先進行市直職位的選拔,未被錄用者,再參加縣(區)職位的選拔,已被市直單位錄用但自動放棄者,縣(區)不再錄用。在各類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考試項目中已被錄用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凡作弊的考生,壹律取消考試資格,今後三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就業考試。
(二)筆試
1、筆試內容:①筆試內容為《公***基礎知識》、《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總分150分,各占50分(含市職業技術學校工科類職位的考生);②市直教育系統特教學校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市二幼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幼兒衛生學、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師法。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
本次考試原則上只進行筆試不再面試,筆試成績為總成績。個別特殊崗位確需面試的,其筆試成績按70 %的比例計入招聘總成績;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30%的比例計入招聘總成績。如個別職位報考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人數,且成績較差者,取消面試資格;進入面試後,面試成績較差者,取消其錄用資格。
2、筆試時間:11月7日上午9:00—11:30。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考試前壹周內,報考市直職位的人員(含兼報生源縣區職位的)到市人社局三樓領取《準考證》,報考縣(區)職位的人員到縣(區)人社(人事)局領取《準考證》。
4、比例要求:市直招聘職位報名人數達不到1:2的,除個別緊缺專業外,原則上要調整或取消該職位招考計劃。
(三)面試
有面試程序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四)體檢
體檢工作分別由市、縣(區)人社(人事)部門組織進行。面試結束後,根據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並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五)資格復審
市人社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如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並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錄用
市人社局對擬招聘人員在《天水市人事編制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結束無異議後,分別由市、縣(區)兩級人社(人事)部門辦理審批、錄用和派遣手續。
四、優惠政策
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二女結紮戶子女在筆試成績中適當加分(有面試程序的加5分,沒有面試程序的加3.5分)。申請加分的考生須提交個人申請,並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二女戶父母光榮證》、《家庭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及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由鄉鎮政府,縣(區)計生部門、人社(人事)部門,市計生部門審核加註意見,有關證明材料報名結束後壹周內報市人社局審定並統壹進行公示,逾期不再受理。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考資格並在今後三年內不得參加全市各類就業考試。
附件:
1、天水市2010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職位表;
2、天水市2010年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普通高校畢業生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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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壹○年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