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本市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勞動者,必須申領就業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除外)。《就業證》由用人單位為員工辦理,省直、市政府直屬企業到市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其他企業到下屬各區勞動局辦理。企業為職工辦理就業證時,應當持有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認證的職工名冊和勞動合同。
有過就業經歷仍未就業的勞動者,暫不辦理就業證。再就業後,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
就業證用於記錄勞動者基本情況、就業狀況、接受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服務、失業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等動態內容。是勞動者參加職業培訓、求職登記、就業再就業、參加和享受社會保障、辦理退休手續的必備證件。也是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在我市接受平等義務教育的有效憑證。如不辦理,上述權益的享受將受阻。
勞動部門提醒勞動者,用人單位未辦理上崗證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1000元罰款,並處5000元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擴展數據:
城鎮戶籍就業登記證需提供的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性質:非農業);
2.在職證明;
3.畢業證書;
4.近期免冠照片3張,本人去戶籍地居委會;
農村戶籍就業證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性質:農業);
2.在職證明;
3.畢業證書;
4.近期免冠照片3張,本人去戶籍地居委會;
外地戶籍就業登記證需提供的材料:
1.暫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在職證明;
3.畢業證書;
4.計劃生育證明。近期免冠照片三張,我去街道勞動局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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