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填寫的《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在登記的時候,有壹個“投資人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的項目,可以是10000,也可以是100000,是妳自己申報的。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個人獨資企業的最低註冊資本,所以可以理解為個人獨資企業不需要註冊資本,因為妳只需要報壹筆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不需要註冊驗資,工商部門也不需要妳證明妳有那麽多錢。
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的規定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投資者是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三)投資者申報的出資額;
(四)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五)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還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企業名稱和住所;
(二)投資者的名稱和住所;
(三)投資者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
(4)經營範圍。
這還不包括註冊資本。
獨資企業是指由壹個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企業負責人是投資人本人。企業負責人姓名應當與身份證壹致,不得使用化名。根據我國現行稅法的有關規定,私營企業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按規定繳納私營企業所得稅。
在世界許多地方,獨資企業不需要在政府註冊。在這種體制下,攤販、保姆等簡單的經營安排,在法律上屬於獨資企業。即使是臨時性的經濟活動,如個人之間的買賣交易,在法律上也被視為獨資企業。通常情況下,政府為了方便執法活動,會要求某些類型的獨資企業進行註冊,比如餐館,方便衛生檢查。註冊的另壹個原因是品牌名稱。業主有權使用其個人姓名作為企業的品牌名稱,如“張三的酒店”,但法律通常要求業主用其他名稱註冊品牌名稱,以防止商標糾紛。
來源:百度百科-個人獨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