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威海市為例,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三年未年檢註銷之後可以重新申請營業執照,再次開店經營,但原來的營業執照不可再次申請。
對個體工商戶來說,在吊銷營業執照之後,原來的店鋪名稱兩年之內將不能再次使用,但為了鼓勵支持個體工商戶的發展,被吊銷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仍然可以繼續申請營業執照,再次開店經營。
擴展資料:
取消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改為年報公示,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壹項重要舉措。壹方面簡化了工作流程,減輕了企業負擔;另壹方面也是通過自主申報並公示年報的方式,引導市場主體誠信自律,強化信用監管。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對其年度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未按照本通告期限報送年度報告,以及在年度報告中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將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個體工商戶年度報告暫行辦法》《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進行公示,形成永久失信記錄。
威海大眾網——限期未年檢企業將被吊銷執照進“黑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