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是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在網絡安全領域實施的基本國策。由公安部牽頭,經過十余年的探索實踐,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政策標準體系基本形成,並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國家網絡安全工作的基本制度,是實現國家對重要網絡、信息系統和數據資源進行重點保護的重要舉措,是維護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手段。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核心內容是:國家制定統壹的政策和標準;各單位、各部門應當依法開展等級保護工作;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對網絡安全等級保護進行監督管理。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新時期國家網絡安全的基本制度和國策。構建網絡安全等級保護新的法律政策體系、新的標準體系、新的技術支撐體系、新的人才隊伍體系、新的教育培訓體系和新的保障體系。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系統進入2級。0時代,其核心內容:
壹是將風險評估、安全監控、通報預警、案件調查、數據保護、災難備份、應急響應、自控、供應鏈安全、效果評估、綜合評估等關鍵措施全部納入分級保護體系並實施;
二是網絡基礎設施、信息系統、網站、數據資源、雲計算、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工業控制系統、公共服務平臺、智能設備等。全部納入等級保護和安全監管;
三是將互聯網公司的網絡、系統、大數據納入分級保護管理,保護互聯網公司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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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二十壹條國家實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絡運營者應當按照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護網絡不受幹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絡數據被泄露、竊取或者篡改:
(壹)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絡安全負責人,落實網絡安全保護責任;
(二)采取技術措施,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絡攻擊、網絡入侵等危害網絡安全的行為;
(三)采取技術措施監控和記錄網絡運行狀態和網絡安全事件,並按照規定保存相關網絡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采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