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會員活動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的費用和用會費補貼特殊困難人員的費用。如組織會員活動日、郊遊活動、聯歡會、參觀展覽、電影、舞蹈、遊園等集體活動。
(2)、員工活動費。職工教育、娛樂、體育、宣傳活動及其他活動的支出。
(3)、工會業務經費。履行工會職能、加強自身建設和開展業務工作的費用。如: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學習政治和業務的費用;培訓工會幹部和積極分子所需的教材、參考資料和講課費;評選和表彰優秀工會幹部和工會積極分子;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經費;房屋建築活動的費用;工會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而開展的法律咨詢服務、勞動爭議協調等工作活動的費用;慰問困難職工的費用;基層工會的辦公、差旅費和維護費。
(4)業務支出。用於工會所屬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非獨立核算附屬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以及對獨立核算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支出。
⑤其他費用。用於工會組織的上述開支以外的活動。
6、上繳的資金和支出。按規定比例向上級工會繳納經費。
⑦、工會行政經費。縣級以上工會經費中的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費用。
如今,專項資金的使用。縣級以上工會機關根據主管工會批準的專項預算,撥付專項經費,用於從事專項工程、專項設備購置和專項維修,以及實際發生的費用。
⑨、對下級工會的補貼。縣級以上工會為解決下級工會經費不足或按有關規定給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