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意見怎麽寫
工傷申認定用人單位意見就是對員工發生工傷的時間、地點以及是如何受的工傷等發表自己的壹些看法。 1、壹般在員工發生工傷以後,員工在申請工傷認定時,社保部門都會對勞動者受工傷進行壹定的調查,作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都可以發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見,積極配合社保部門的調查。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鑒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核實。二、申請工傷認定的資料有哪些
單位和個人申請工傷鑒定須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1、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 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的,在名稱處加蓋公章。 3、事業單位職工填寫職業類別,企業職工填寫工作崗位(或工種)類別。 4、傷害部位壹欄填寫受傷的具體部位。 5、診斷時間壹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 6、職業病名稱按照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填寫,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按實際接觸時間填寫。不是職業病的不填。 7、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清事故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 通過上面這篇文章,小編給大家介紹了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意見怎麽寫。壹般來說,在工傷認定申請表中,用人單位意見方面要寫清職工發生工傷的時間、地點和受傷過程等內容,並且單位要加蓋公章。這裏有壹個時效的問題圖需要註意,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要在壹個月內提出。單位遲遲沒有做認定的,職工本人也可以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