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費者投訴:消費者通過信函、傳真、短信、電子郵件、12315網站或前往工商部門投訴,說明投訴內容及理由;
2.工商部門受理投訴:消費者投訴符合要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將在七個工作日內受理投訴並記錄相關信息;
3.60日內,消費者當事人同意調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調解,並告知當事人調解的時間、地點、調解員等。當事人達成調解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制作調解書,存檔。
擴展數據:
第十六條下列投訴不予受理或終止:
(壹)不屬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範圍的;
(二)購買超過保質期的商品後,被申請人不再承擔違約責任;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經組織調解的;
(四)消費者協會、人民調解組織等組織已經調解或者正在處理的;
(五)法院、仲裁機構或者其他行政部門已經受理或者處理的;
(六)消費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侵害超過壹年,或者消費者不能證明其權益受到侵害的;
(七)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
參考:中國政府法制網-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