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公示期壹般為30天,在此期間,企業應當成立清算組,並在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接到通知後應在三十日內申報債權;未接到通知的債權人則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申報債權。公示期滿後,若無債權人提出異議,企業可向公司登記機關提出註銷登記申請,完成註銷手續。公示由公司登記機關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進行。
工商註銷的流程:
1、提交註銷申請:企業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註銷登記申請;
2、公告公示:工商部門會在指定媒體上公示企業註銷信息,通常為45天;
3、清算:企業應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處理債權債務關系;
4、註銷稅務登記:在工商註銷前,企業需先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註銷;
5、辦理註銷登記:清算完畢後,向工商部門提交清算報告書和相關材料,申請辦理註銷登記;
6、領取註銷證明:工商部門審核通過後,企業將獲得註銷證明。
綜上所述,企業在工商公示期後應在30天內註銷,期間需成立清算組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公示期滿後如無異議可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
法律依據: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市場主體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將債權債務清償完結,未發生或者已結清清償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應繳納稅款(滯納金、罰款),並由全體投資人書面承諾對上述情況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的,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註銷登記。市場主體應當將承諾書及註銷登記申請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公示期為20日。在公示期內無相關部門、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的,市場主體可以於公示期屆滿之日起2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個體工商戶按照簡易程序辦理註銷登記的,無需公示,由登記機關將個體工商戶的註銷登記申請推送至稅務等有關部門,有關部門在10日內沒有提出異議的,可以直接辦理註銷登記。市場主體註銷依法須經批準的,或者市場主體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不適用簡易註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