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號叫做統壹社會信用代碼,就是營業執照上面的號碼,2015年10月1日起,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壹。
所謂“三證合壹”,就是將企業依次申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壹證,提高市場準入效率;“壹照壹碼”則是在此基礎上更進壹步,通過“壹口受理、並聯審批、信息***享、結果互認”,實現由壹個部門核發加載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標準規定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用18位阿拉伯數字或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分別是1位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機構類別代碼、6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9位主體標識碼、1位校驗碼。
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和校驗碼五個部分組成,並對涉及到的組織機構、法人、其他組織、組織機構代碼、統壹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概念作出了規定。
擴展資料:
(壹)三證合壹主要特性
1、唯壹性
統壹代碼及其9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在全國範圍內是唯壹的。
2、兼容性
統壹代碼最大程度地兼容現有各類機構代碼,既能體現無含義代碼的穩定可靠,又能發揮有含義代碼便於分類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減少改造成本。
3、穩定性
統壹代碼壹經賦予,在其主體存續期間,主體信息即使發生任何變化,統壹代碼均保持不變。
4、全覆蓋
統壹代碼制度實施後,對新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註冊登記時發放統壹代碼;對已設立的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適當方式換發統壹代碼,實現對法人和其他組織全覆蓋。
百度百科-三證合壹
百度百科-法人和其他組織統壹社會信用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