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屬於國家機關,任何向公安機關查詢個人信息的行為都需要相關證明和身份材料。未經許可,公安機關不得擅自查閱公民信息。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公民的信息依法受到保護,在不涉及案件或者調查的情況下,或者在手續不全的前提下,查詢公民的信息是違法的。涉及泄露公民信息的,依法追究刑事和行政責任。每個公民都有隱私權,公安機關有保護公民隱私權的義務,所以不會隨便為他人查詢他人信息,公民的身份信息是受法律保護的。公民可以去派出所查詢自己的身份信息,但壹般情況下只能查詢自己的信息。他們查詢他人身份信息的,公安機關可以按照規定拒絕查詢請求。如果想查詢自己的身份信息,可以直接拿著身份證去派出所。如需查詢他人身份信息,應委托相關人員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身份證法》第十九條* *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取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前兩款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