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2.章程的修改;
3.股東大會決議;
4、公司新註冊地址的房產證和業主身份證復印件;
5.公司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6.所有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7.房屋租賃合同。
公司註冊地址變更所需材料中應註意以下問題:
1.本準則適用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公司申請變更住所登記。
2.《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證明》、《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站下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索取。
3.提交的申請表和其他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紙。
以上項目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註明“與原件壹致”並由公司簽字,或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蓋公章或簽名。
4.以上涉及股東簽名的,自然人股東由其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公司申請變更登記,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壹)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更決議或者決定。
(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商標法》第四十壹條規定:“註冊商標變更註冊人的名稱、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商標變更是指註冊商標的註冊人、註冊地址或者其他事項的變更。申請人變更名稱、地址或者代理人,或者刪除指定商品的,可以向商標局辦理變更手續。如果要變更註冊商標的文字和圖形,要重新申請商標註冊,按新申請的商標處理,不能叫商標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