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公司裁員計劃

公司裁員計劃

公司的裁員計劃(壹)

壹、裁員的基本原則——支付經濟補償金並與員工協商解除合同

1.裁員原因:由於生產經營困難,難以與公司經營保持聯系,需要大量裁員。

2.裁員對象:除經考核認為優秀者外,可暫時留用。第壹批裁員83人,暫時留用60人。

二、裁員的主要流程:

1.召開會議,公司領導宣布裁員決定和原因。

2、公布下崗人員名單和補償方案。

3.發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要求收到通知的員工簽字確認。人力資源部負責收回收據。如果員工拒絕通知,部門主管將與同壹員工在通知上簽字,這將被視為送達。

4.接到通知後,被裁員工應按公司規定的辦理時間辦理相關工作交接手續,填寫員工離職表。

2.?交接手續完成後,員工離職單交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當場計算每月工資及相關報酬;

3.?人事行政部與財務部對接,已完成交接手續且工作無誤的員工,由財務部在規定時間內發放工資及相關報酬,員工簽字確認。

三。經濟補償方案:N+1。

1,N=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企業要求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在本企業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的工資,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支付1年;不滿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1=提前通知費。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企業要求解除勞動關系。壹種是提前30天通知被裁員工,另壹種是不提前通知,而是支付員工壹個月的工資。公司要求被裁員工立即辦理手續,並支付壹個月工資。月工資高於XX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按照3倍的標準,年最高限額為6600元。

四。辭退涉及各部門的職責:

1.公司總經理會同班子成員主持裁員,做好離職人員的談心和思想工作;

2.人事行政部負責本年度社保基數公布後,如有下崗員工要求繳納社保,則負責通知的下發和回執的回收,核算員工工資和經濟補償金,為離職員工辦理社保繳納手續等勞動後續工作;負責與財務部核對公司的固定資產;

3.下崗職工部門負責人協助做好辭職人員的思想工作,組織領導辦理手續,移交原工作,包括材料、設施、設備的交接。各部門應指定人員負責此項工作,確保交接準確有序;

4.財務部負責記錄離職人員的欠款和過失賠償,檢查和清點公司內部的所有資產和賬目,並準備支付離職人員的工資和賠償(現金)。

5.信息部負責向離職人員移交電腦資料等事宜;

6.公司保安部負責控制離職人員的行為,防止報復和人身傷害,以及人員離職後的出入控制;

7.XX負責接管收回的公司固定資產;

動詞 (verb的縮寫)裁員計劃的實施時間表:

1.9月28日,人事行政部完成了本月下崗職工工資及補償金的核算,並將下崗方案報公司高層討論,董事長批準。

2.9月29日,做好裁員前的壹切準備,人事行政部準備通知和離職申請表;

2.9月30日對倉庫進行盤點;

2.6月65438+10月1,總經理及團隊成員分別召開部門會議,說明裁員原因,公布裁員名單及補償方案,人事部負責下發通知,回收回執;

3.下崗職工辦理工作交接;填寫員工離職表,提交給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告知員工計算的補償金、領取日期及履行過程;

4、65438+10月2-5日,財務部會同各部門檢查公司固定資產,核對賬目。

5.6月65438至10月65438至5月20日支付工資及報酬;

不及物動詞有關註意事項

1.安保:員工辦理完離職手續後,必須由部門負責人陪同領取個人物品離開,以免出現意外情況;

2.財務部要提前檢查這次減員有沒有賬的問題,人事行政部要檢查辦公用品,收回工牌;

3.保安要加強過往崗位,員工離職後不得進入公司,避免惡性事件發生;

4.因為員工辭退期間保安力量需要加強,保安的離職談話要安排到最後或暫停;

5.工資和賠償金發放的前提是下崗職工工作交接清楚,賬實相符。擅自離職,有賬目等問題的,要辦理工作交接,核對清楚賬目後再結算工資報酬。

七。此次裁員可能出現的後續問題:

1,社保繳納和個人要求按實際工資繳納;

3.如有下崗職工主張繳納公積金的;

2.4-5月相關部門發放的獎金;

3.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需要裁員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可以裁員。

4.社保和公積金都沒有開戶,今年的社保基數也沒有公布。職工要求補繳社保的,需要預留個人賬戶,預留金額應為上年度標準的120%;

5.如果員工拒絕接受裁員或提出不合理要求,應告知其以下義務:

八。下崗職工的義務:

1.服從公司決定,不得以所謂信訪反映或其他理由為名,對公司同事和領導進行誣告、威脅、恐嚇、頂撞、侮辱、毆打或伺機報復。違者立即開除,被開除者按法律規定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造成他人身體或者財產損害的,予以賠償;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2.服從公司決定,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壞或損壞公司生產經營設施、設備、建築物、車輛等公司財產,以發泄個人憤怒。違者立即辭退,被依法辭退者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賠償公司全部財產損失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服從公司決定,不故意拖延交接,不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公司或他人的合法財產,不以各種理由拒絕辦理離職手續。

公司的裁員計劃(二)

壹是現行法律關於經濟性裁員的規定,

第二,《勞動合同法》關於經濟性裁員的規定,現行關於經濟性裁員的規定與《勞動合同法》相比較。

第三,經濟性裁員的法律策略,

從理論上講,企業裁員的類型主要分為結構性裁員、優化性裁員和經濟性裁員。

結構性裁員是指企業經營業務和經營方針發生變化,導致企業內部機構重組、分立、撤銷而導致的裁員。壹般有三個原因。壹是行業本身的成長周期發生變化,導致企業的產業結構發生調整。第二,由於技術創新,企業原有的地位消失了;第三是公司戰略的調整。優化裁員旨在提高效率和團隊競爭力。裁員的對象是那些績效差、人際關系差、團隊合作能力差的員工。企業在選擇裁員對象時,首先會看員工是否是核心績效的創造者和成長績效的執行者,然後再考慮員工的實際績效如何,在溝通、團隊合作、學習主動性等方面是否存在短板。經濟性裁員多是出於成本控制的需要。此時,由於個人回報與企業實際支付能力的差距,企業必須通過裁員來降低開支,增加競爭力。壹般來說,經濟性裁員是指由於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為了擺脫困境而大規模裁員的行為。法律允許的裁員類型是經濟性裁員。

第壹,現行法律對經濟性裁員的規定

《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照本條規定裁減人員並在六個月內錄用被裁減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人員。適用本規定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裁員條件。(1)在法定整頓期間瀕臨破產。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是指企業被債權人申請破產,申請破產企業的上級主管部門申請對企業進行整頓的期間。法律規定這個整頓期是為了使企業改善經營狀況,扭轉虧損局面。在整頓過程中,為了防止破產和縮小開支範圍,必須減少剩余勞動力。用人單位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單方解除部分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用人單位生產經營遇到嚴重困難的,可以達到當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員的,可以裁員。

2.裁員的程序。裁員不僅需要符合法定條件,還要遵循法定程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裁員的程序包括:(1)提前30日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提供生產經營信息;(二)根據法律法規和集體合同的規定,提出裁減人員方案,包括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和實施步驟、對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措施;(三)征求工會或者全體職工對裁員方案的意見,並對方案進行修改和完善;(四)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減人員方案和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聽取勞動行政部門的意見;(5)用人單位正式公布裁員計劃,與被裁員人員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按照有關規定向被裁員人員支付經濟補償,並出具裁員證明。

3、四類人員不得裁減。需要指出的是,下列人員不能辭退:(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人員;(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員工處於“三期”;(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企業裁員時的義務。(1)員工被裁應該得到經濟補償。根據法律規定,企業在裁員時,應當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2)裁員後6個月內招聘新員工。

公司的裁員計劃(三)

湖北XXXX公司是原國有企業湖北XX機械有限公司液壓缸分公司與浙江XX科技有限公司合資組建,自主經營,獨立核算,主要承接對外加工業務。由於企業規模小,自動化程度低,仍停留在小作坊的生產模式,不具備市場競爭力,導致企業內部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急需調整經營模式。根據企業內部的實際情況,結合企業外部環境的影響,公司董事會決定在國家相關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濟性裁員。具體方案如下:

壹、經濟性裁員的基礎

由於經營不善等經濟原因,公司2009年累計虧損?1萬元,生產經營困難到需要辭退壹定數量的員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壹條第(二)項規定,“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規定經濟性裁員屬於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我公司完全符合經濟性裁員的法定條件。

第二,經濟性裁員的數量

公司員工人數63人,擬裁員?人,占公司總人數的%?,符合“勞動

《合同法》第四十壹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需要裁減員工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第三,經濟性裁員的法律程序

按照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履行以下法定程序:

(1)在實施裁員前30天召開員工大會,向全體員工說明情況,包括公司的目標。

聽取職工對以往生產經營狀況、裁員原因、擬裁員的崗位和人數、實施裁員的時間、經濟補償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的意見;

(二)實施裁減人員前十五天,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書面報告;

(三)裁減計劃公布後,辦理與被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四、經濟補償措施

公司按照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對下崗職工給予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按照職工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職工。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上述補償應壹次性以現金形式支付。

動詞 (verb的縮寫)被裁減人員的目標

下崗職工全部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下列情形不包括下崗職工:

(壹)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及物動詞本方案經董事會決議通過,由湖北xxxx公司授權人員負責統壹解釋。

七、本方案自* * 65438+10月20日起實施。

湖北XXXX配件公司

  • 上一篇:鋼鐵板塊龍頭股名單有哪些?
  • 下一篇:如何寫工作報告範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