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交附有《備案人員名單》且蓋有單位公章的《往來港澳商務事由說明函》。
3、交驗有效的營業執照(持舊版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證書的,還須交驗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4、提交壹個月內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簽發的《單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基本情況》、《單位職工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情況》、《參保個人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情況》(***三聯)原件,並提交復印件。(前兩聯應含備案人員所在企業名稱、備案人員在本企業繳納養老金的名單、簽發日期等內容,第三聯應顯示該備案人員截至申請之日在本企業已連續正常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
經營企業委托人才服務行業代管人力資源保障的,另須提交人才服務行業出具的代管人力資源保障的相關證明。
5、交驗由本市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營業稅或增值稅納稅證明,並提交復印件。 (二)辦理多次商務簽註 1、提交申請港澳商務簽註預約信息表。
2、交驗有效的《企業機構港澳商務簽註登記備案證》原件,並提交復印件。
3、本市戶籍的備案人員,如申請簽註的同時需辦理首次申請或換、補發港澳通行證的,則還須交驗有效身份證原件;申請單獨簽註的,無須提交。
4、外省市戶籍的備案人員,交驗有效身份證、《居住證》原件,並提交《居住證》復印件;
5、申請單獨簽註的,須提交有效的港澳通行證(本式港澳通行證的,需有效期三個月以上,空白頁兩頁以上);如需同時辦理首次申請或換、補發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並采集指紋信息以及在我局的社會服務照相點采集出入境證件電子照。
6、提交預約信息表上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