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設立分公司需要以下流程:
1、辦理分公司名稱核準
2、 辦理營業執照;
3、 刻章;
4、 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
5、辦理稅務登記證。
子公司設立流程:
1、股東簽訂組建公司合同。
2、確定未來公司住所。
3、 辦理名稱預先核準。
4、制訂公司章程。
5、辦理入資手續。
6、 由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如果是實物出資,需要評估後驗資。
7、 召開股東會,確認董事、監事成員;召開董事會,確認董事長、經理人選召開監事會,確認監事會主席人選。
向工商局提交設立文件。
9、 領取營業執照後,開立銀行基本帳戶,到工商局辦理劃資手續,領取《劃轉入資資金通知書》,到入資銀行將入資專用帳戶上的資金劃轉到企業基本帳戶的手續。分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部登記,分公司在登記後應當領取分公司的營業執照。
子公司的法律地位,即:子公司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