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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訴訟記錄能不能刪除

公司的法院訴訟記錄,壹般不可以刪除。但如果公司有失信信息的,只要公司有已履行義務、與當事人達成和解、申請執行人提出申請等情形的,法院可以刪除其失信信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壹)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絡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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