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通過改制重組後,以集團公司或母公司的形式存在的未上市企業,被稱為存續企業。
大概壹年,如果企業不參加年檢的話,到第二年不會給企業自動註銷的,而是吊銷,當然不會追究企業的任何責任,但企業會被當地的工商機關列入黑名單,在3年內企業不能夠經營任何的企業,也不能擔任任何企業的股東,如果企業確定3年內企業不從事任何公司的投資行為,可以不做註銷,如果企業無法保證的情況下,還是去註銷壹下好。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壹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註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
公司的註銷流程
公司不論是何性質的清算,均應依下列步驟展開:
1、成立清算組。
2、展開清算工作。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以下業務:接管公司財產、了結公司未了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餘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並吊銷營業執照。
3、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組在清理公司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後,擬定提出清算方案,報股東會討論通過或者主管機關確認。清算方案的主要內容有:清算費用、應支付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應繳納的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分配剩餘財產、終結清算工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八十條 公司解散原因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壹)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並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