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步驟: 先到國稅拿表格,按國稅的要求填寫、簽字、蓋章、繳銷發票、補稅後,它會收回國稅稅務登記證,給妳壹張國稅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拿著國稅的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到地稅拿表格,補稅後,它會收回地稅稅務登記證,給妳壹張地稅註銷稅務登記通知書。 拿著兩張通知書,銷銀行賬戶。 拿通知書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後交回工商局,它會收回營業執照。(註意工商註銷前要先在媒體上公示三次註銷公告,報樣要給工商局的); 營業執照怎麽辦理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營業執照由於經營主體有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之分,所以登記手續也稍有不同。 1)個體戶開業登記 個體戶開業登記的壹般程序為:申請、受理、審批、發執照。 l 首先,申請人持文件、證明向戶籍所在地或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申請書和下列證明:經營者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上崗證等。 l 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初步審查,對符合規定的予以受理。 l 當全部審批結束後,申請人繳納壹定的登記費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即向申請人頒發營業執照。 2) 私營企業開業登記 私營企業是指生產資料和企業資產屬於私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壹般分為有限責任公司、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三種形式。私營企業開業登記,是指私營企業籌備工作就緒後,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在某壹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辦理正式的營業登記。其開業登記程序為: l 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咨詢,就人員、經營範圍、登記主管機關等取得初步意見。 l 再領取、填寫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書,辦理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手續。 l 其次,向登記主管機關提交股東身份證明、委托書等必需的文件、證明。 l 登記主管機關受理後進行審查、核準,10日內作出核準或駁回的決定。 因為私營企業開業登記手續較為繁雜,故應提交的文件也比較多。包括: (1)申請人身份證明。獨資企業申請人是投資者本人,合夥企業申請人是指合夥人推舉的負責人。 (2)凡是申請開辦私營企業的人員,必須出具居民身份證,並根據自身情況提交如下證件:城鎮待業人員應提交待業證明;個體工商戶應提交營業執照;辭職、退職人員應提交原單位出具的辭職、退職證明;離退休人員應提交離休、退休證;停薪留職的科技人員應提交停薪留職協議書和資格證書;符合國家和省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應按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沒有領發居民身份證的農村村民應提交戶籍證明。 (3)場地使用證明包括:自有私房應提交房產證明;租用房屋、場地應提交房屋場地租賃合同、有關房地產證明及管理部門許可使用證明;使用土地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4)驗資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6)應提交公司章程及董事長、董事、監事等任職文件。 (7)開辦合夥企業,需提交合夥人的書面協議。合夥協議應載明以下事項: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地的地點;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合夥人姓名及其住所、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入夥與退夥,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違約責任等。合夥協議可載明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和合夥人爭議的解決方法。合夥協議須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正本與副本的區別 營業執照的正副本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實質上是沒有區別的。如果講區別,那僅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在使用方面,正本是“必須懸掛”在經營場所的明顯處,否則妳可能因未懸掛執照而受到處罰;副本壹般用於外出辦理業務用的,比如:辦理銀行開戶許可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簽訂合同等等。 補辦方法 1、要是營業執照遺失,第壹步要做的先是登報說明。 2、工商局辦理以下程序: 法定代表人簽署、公司加蓋公章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公司蓋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有限責任公司提交股東會決議(定),由股東蓋章(單位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東大會決議(會議記錄),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股東大會的董事簽字。 國有獨資公司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或者董事會決議。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決定加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壹人有限公司提交股東書面決定,由股東蓋章(法人股東)或簽字(自然人股東)。 是企業集團的子公司,名稱中冠以企業集團名稱或者簡稱的,應當提交加蓋企業集團母公司印章的《企業集團登記證》復印件;是參股公司的,還應當提交企業集團管理機構同意的證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公司名稱變更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年檢 現在已經沒有年檢的說法了,統稱為網上年報。 企業需要在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公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采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壹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