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隸屬關系壹般指企業的行政隸屬關系。指企業屬於哪壹級行政單位領導。關系代碼應按國家標準《單位隸屬關系代碼》(GB12404-97)填寫。企業的隸屬關系分為:
1.中央機關: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大常委會)、中國和國務院的中央直屬機構和辦事機構、各部委和中央直屬機構。
2.省:包括自治區、直轄市直屬行政單位。
3.地區:包括自治州、盟、省轄市和直轄市直接管轄的行政單位。
4.縣:包括地、州、盟轄市、省轄市、自治縣、自治旗和縣級市直屬行政單位。
5.街道:指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城市的城市街道辦事處等機構管理的單位。
6.鎮: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鎮政府所轄的行政機構和單位。
7.鄉:指鄉級人民政府及其直屬的行政單位。
企業行政隸屬關系代碼按照國家標準《單位隸屬關系代碼》(GB12404-97)填寫。具體規定如下:
中環:10;省份:20;城市和地區:40;縣:50;街道、鄉鎮:60;街道:61;城鎮:62個;鄉鎮:63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70人;居委會:71;村民委員會:72個;其他: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