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公司內部人事檔案信息,保存年限如何規定?

公司內部人事檔案信息,保存年限如何規定?

人事檔案是記錄壹個人的主要經歷、政治面貌、品德作風等個人情況的文件材料,起著憑證、依據和參考的作用,在個人轉正定級、職稱申報、辦理養老保險以及開具考研等相關證明時,都需要使用檔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第三款的規定:“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從勞動法裏面提現到對於離職員工的檔案,由簽訂離職協議當天起,是規定公司最少要保存二年的時間,但並沒有明細地規定最長的保存時間。

勞動法並沒有明細提及最長保留人事檔案的時間,公司應該按照公司內部文件的規定對人事檔案進行管理,最低保存二年以上。

擴展資料:

人事檔案保管制度的目的:

1、保守檔案機密。現代企業競爭中,情報戰是競爭的重要內容,而檔案機密便是企業機密的壹部分對人事檔案進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機密。

2、維護人事檔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損壞,這是檔案保管的主要任務。

3、便於檔案材料的使用。保管與利用是緊密相聯的,科學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檔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證。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勞動合同法

  • 上一篇:個性定制瓦楞紙箱廠家
  • 下一篇:關於石墨烯上市公司的龍頭企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