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撥打舉報電話12333;
(2)前往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3)給勞動局寄信舉報;
(4)選擇向當地的媒體曝光;
(5)向當地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公司壓榨員工勞動力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的流程有以下:
(1)需準備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據,證明勞動關系可以是勞動合同,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收集證據證明事實勞動關系;
(2)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3)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註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壹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壹般每日不得超過壹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壹條規定的限制:
(壹)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對違反本法的行為都有權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勞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