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選擇所在省份,進行企業信息填報;
2、用戶信息登錄,輸入企業名稱及密碼;
3、進入系統後,選擇營業執照作廢聲明,點擊添加,選擇遺失的是正本或副本或兩者皆是;
4、確認信息無誤後,保存並公示,即完成營業執照遺失公示;
5、公示後將企業“營業執照作廢聲明”打印出來,攜帶資料到登記機關進行補辦,領取新的營業執照。
《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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