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稱變更的具體流程:
1.核準新公司名稱(到工商局窗口領取名稱核驗單,填寫名稱核驗信息,核準新公司名稱。提供5個以上姓名);
2.領取公司變更登記申請表;
3.變更營業執照(填寫公司變更表,加蓋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決議、承諾書、公司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名稱核準通知書到工商局登記大廳);
4.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填寫企業代碼證變更單,加蓋公章,整理公司變更通知書、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舊代碼證原件到質量之星技術監督局);
5.變更稅務登記證(稅務局辦理);
6、變更銀行信息(基本開戶銀行)。
擴展數據:
變更公司營業執照的過程
1.公司變更名稱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名稱預先核準,並辦理變更登記。變更後的公司名稱涉及“重慶”、“中國”等字樣或不帶有當地行政區劃名稱的,應按規定進行查詢或報批;
2.公司變更住所的,應當在遷入新住所後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新住所使用證明;
3.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應當自股東會或者董事會作出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提交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身份證明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
4.公司變更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東大會決議或者決定之日起30日內在報紙上刊登三次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公告,並於公告之日起90日後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提交三次公告的證明和公司債務清償或者債務擔保情況的說明;
5.公司變更經營範圍的,應當自變更決議或者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經營範圍變更涉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6.公司變更類型的,應當根據擬變更公司類型的設立條件,在規定的期限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有關文件;
7.公司變更股東的,應當自股東變更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股東會的有關決議、股份轉讓協議、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新股東的身份證明。公司股東變更姓名的,應當自變更姓名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
8.公司章程修改不涉及登記事項的,公司應當將修改後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發生變更的,應當向原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百度百科-公司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