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為公司員工繳納社保,需要帶以下材料:1。營業執照、批準設立證書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4.社會保險登記表(可在窗口領取,需加蓋單位公章)。
二、辦理流程
用人單位憑營業執照、批準成立證書或其他經批準的執業證書、組織機構統壹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申請社會保險登記壹式兩份,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經審核合格的,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變更或註銷登記的,用人單位應攜帶有關機關批準的變更證明(或公告),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或《社會保險註銷登記表》,經審核同意後,重新發放或註銷《社會保險登記證》。
三、企業如何為員工購買社保?
公司為員工購買社保的流程:參保單位或個人如實填寫參保單位登記表和參保人登記表,並提供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工資表復印件。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
4.企業繳納社保的基數如何確定?
壹般以本人上壹年度的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
1.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
2.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0%的,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3、員工工資在300%至60%之間的,按實際申報。無法確定職工工資收入時,按照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5.企業沒有繳納社保怎麽辦?
用人單位經舉報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查明欠繳事實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發出《社會保險費滯納金通知書》,責令用人單位在收到通知書後五個工作日內繳納,並告知逾期未繳納的,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可以向法院申請查封、扣押或者拍賣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從違約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據此,勞動者可以向社會保險機構主張權益。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將用人單位的設立和終止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將個人的出生、死亡、戶籍登記、遷移和註銷情況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