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抵扣:應交的稅費=銷項稅-進項稅
抵扣的項目允許其抵扣額不是在稅前的利潤中減掉,理解這個問題,得明白什麽是增值稅,我國從1994年稅制進行改革,實行增值稅體制。企業銷售貨物和應稅勞務,都要按著壹定的稅率交納稅款。有17%的,有13%的,有6%的等等,這就是增值稅的銷項稅。
然而妳購進貨物時,對方也會給妳出具購進貨物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但妳是必須壹般納稅人),這個發票上所標的銷項稅就是妳可以抵扣當期應交增值稅銷項稅的進項稅額,銷項稅減進項稅就等於妳當期應交的增值稅,這就是抵扣,增值稅是價外稅.
增值稅是以什麽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從計稅原理上說,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服務中多個環節的新增價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壹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也就是由消費者負擔,有增值才征稅沒增值不征稅。
綜上所述,時間條件壹般納稅人申請抵扣的防偽稅控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及其他需要認證抵扣的發票,必須自該專用發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條
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戶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三十日內,持有關證件,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稅務機關應當於收到申報的當日辦理登記並發給稅務登記證件。